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2—3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6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2年5月29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董事王锟先生和马俊坡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投票。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徐留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长简历: 徐留平先生,董事长。1964年生,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南方工业集团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中国长安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南方工业集团计划部主任、汽车部主任、总经理助理,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长安汽车党委书记。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徐留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张宝林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朱华荣先生、王重生先生、马军先生、崔云江先生、黄忠强先生、宋嘉先生、任强先生、罗明刚先生、杜毅先生、龚兵先生、王俊先生、刘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因工作需要,董事会聘任崔云江先生、黎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简历如下: 张宝林先生,董事、总裁。1962年生,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现任南方工业集团总经理助理,中国长安董事。曾任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西南兵工局团委副书记、书记,重庆长风机器厂党委书记,成都万友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长安党委副书记。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张宝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华荣先生,董事、党委书记、副总裁。1965年生,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长安党委副书记。曾任江陵机器厂发动机研究所副所长,长安公司技术部副部长,公司汽车制造厂总工程师,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技术中心主任、科技委主任,副总裁。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朱华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重生先生,董事、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总法律顾问。1958年生,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曾任长安机器厂团委书记,5023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微型汽车局市场营销处处长,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办主任,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王重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7246股;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军先生,董事、副总裁。1959年生,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长安机器厂基础技术处副处长,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础技术二处处长、标准化情报处所长,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裁助理、办公室主任兼信息中心常务副主任、主任、管理信息部部长,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马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崔云江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1963年生,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长安机器厂财会处副处长,长安铃木公司财务课课长,公司证券投资处处长,财务部副部长、部长,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崔云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忠强先生,副总裁。1968年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质量部部长,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黄忠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嘉先生,副总裁。1965年生,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江电工厂民品研究所副所长、汽车研究所所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长安汽车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商用车事业管理部部长,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宋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强先生,副总裁。1960年生,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长安机器厂综合研究所副所长,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设计院建设研究院副院长,综合计划部副部长,发展计划部副部长、部长,总裁助理兼任重庆长安金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任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749股;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罗明刚先生,副总裁兼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党委书记。1963年生,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江陵机器厂26车间副主任、工艺工装处处长,长安公司工艺研究一所所长,汽车制造厂发动机技术处处长、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副主任兼发动机制造厂副厂长,汽车制造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罗明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毅先生,副总裁。1967年生,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东安动力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股份公司总经理,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杜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龚兵先生,副总裁。1969年生,MBA,高级经济师。曾任重庆嘉陵特种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嘉陵董事长、总经理,南方工业集团摩托车事业部副总经理,重庆南方摩托车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龚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俊先生,副总裁。1972年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技术中心科研管理处副处长、处长,科技质量部科技管理处处长,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兼产品策划处处长,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市场部产品管理处经理、市场部产品计划处处长、副部长、部长,公司总裁助理兼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王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波先生,副总裁。1966年生,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原江陵机器制造厂71车间副主任,公司技术部发动机研究所副所长、技术中心副主任,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公司总裁助理兼项目总监办公室主任、项目管理部部长。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刘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黎军女士,董事会秘书兼财务部副部长。1969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证券处副处长、处长,财务部资本运营处处长,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黎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资料,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及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2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2—4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6月1日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2年5月29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监事蔡勇先生和袁明学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投票。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建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杨建先生简历: 杨建先生,1964年生,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长安党委副书记。曾任兵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副所长,兵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杨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12—4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会研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2年6月2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22日下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6月21日至2012年6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6月21日下午15:00时至2012年6月22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凡是2012年6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七)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长安科技大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2012年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25)及《关于兵装财务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2-28)。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⒈法人股东代表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 ⒉自然人股东需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 委托代理人需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 上述股东将所需的相关证件或授权委托书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12年6月20日下午17:30前。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本次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625】。 (3)投票简称:【长安投票】。 (4)在投票当日,“长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申报价格1.00,代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2012年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6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6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⒈联系人:崔云江、黎军 ⒉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⒊联系电话:(86)023——67594008、67594009 ⒋联系传真:(86)023——67866055 ⒌邮政编码:400023 (二)会议费用:到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2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2 年【 】月【 】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