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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2-02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2-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2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0.90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25,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52,500,00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6月11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交易日为2012年6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2年6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七、参数调整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52,500,000股摊薄计算,2011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90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山大街238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华、王佩云 咨询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电话:0311-85901311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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