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2-015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2-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于2012年4月17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12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2年6月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823,429,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共计派发股利41,171,459.20元。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8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6月7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发放; 2、除上述两个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发放。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发放。 3、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现金红利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 (3)除QFII 以外的其他法人股东和其他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元(含税)。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卢育红、王媛 联系电话:0871-7199767 传真:0871-7199767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4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