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12-053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6-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6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16: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五路海岸大厦东座新桃园酒店四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玉锁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30人,代表股份290,825,5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39,757,400股的39.31%。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5人,代表股份290,441,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39,757,400股的39.26%;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5人,代表股份384,4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39,757,400股的0.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人代表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90,709,842股同意,101,160股反对,14,5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2、以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290,706,442股同意,101,160股反对,17,9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志刚、孙民方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