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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2董-08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6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6月6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红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名单如下: 罗红专、张成文、郑其桂、郭嘉祥、张斌、黄祖荣、张学清、汤新华、任德坤。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1、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履行股东大会部分权限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抓住发展机遇,及时有效应对市场变化,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适当放宽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在《公司章程》规定属股东大会决策权限的有关水电项目开发、并购和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的部分决策权限授予公司董事会,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①对外投资审批权:ⅰ、水电项目开发及收购兼并等相关交易事项。对单项交易金额不超过(含本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的水电项目开发及收购兼并等相关交易事项,授权由董事会审批,并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ⅱ、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事项。对单项交易金额不超过(含本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的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事项,授权由董事会审批,并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②本授权方案未予规定的事项,按照《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属于股东大会职权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③本授权方案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时或股东大会作出新的授权方案或在公司章程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修改时止。期间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对相关授权进行补充或调整。 ④本授权方案生效后,公司已有授权文件与本授权方案不符的,以本授权方案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1亿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公告》(2012临-1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为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向招银金融租赁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为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向招银金融租赁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2012临-1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2临-1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2临-17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用其二级电站的发电设备以"售后租回"方式向招银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3年。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融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57%,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招银租赁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用其二级电站的发电设备以"售后租回"方式向招银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3年。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王庆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一般进出口贸易);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二级电站的发电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4、所在地:福建省福安市 5、资产价值:租赁物账面净值149092992.29 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3 年共 12 期。 2、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 3、租赁标的物: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二级电站的发电设备账面净值14909.3万元。 4、租赁利率: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下浮10%(浮动利率制)。 5、租赁保证金: 保证金1000万元(用于冲抵最后一期租金或几期租金的相应金额,起租日前一次性收取)。 6、租赁手续费 270 万元,起租日前一次性支付。 7、租金及支付方式:第一期租金于起租后第二月对应日付第一期租金,以后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期付租金9165857.82元。 8、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招银租赁公司;租赁期限届满,全部设备所有权以名义价格1万元人民币转移回本公司。 9、租赁担保:本次融资租赁由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并代偿租金。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发电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2临-18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向招银金融租赁公司申请售后 回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兰溪公司”)为优化公司的筹资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拟以黄兰溪二级电站的发电设备(账面净值14909.3万元)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赁公司”)申请1亿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期限三年,分十二期归还,每期租金9165857.82元,租赁利率为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下浮10%(浮动利率制)。招银租赁公司要求我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亿元,期限三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为该笔融资租赁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代偿租金,担保金额1亿元,期限三年。 本次担保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兰溪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福安市,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铃清,主营范围:水力发电。截止2012年3月31日,黄兰溪公司资产总额18690.53万元、负债总额7014.95万元、净资产11675.5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黄兰溪公司为优化公司的筹资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以黄兰溪二级电站的发电设备(账面净值14909.3万元)向招银租赁公司申请1亿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期限三年,分十二期归还,每期租金9165857.82元,租赁利率为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下浮10%(浮动利率制),租赁保证金为1000万元,租赁手续费 270 万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招银租赁公司,租赁期限届满,全部设备所有权以名义价格1万元人民币转移回黄兰溪公司。我公司为该笔融资租赁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代偿租金,担保金额1亿元,期限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黄兰溪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12年3月31日,黄兰溪公司资产总额18690.53万元,负债总额7014.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53%,低于70%;该笔融资租赁的担保金额未超过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符合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该笔融资租赁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代偿租金,担保金额1亿元,期限三年。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代偿租金,担保金额不超过1亿元,期限三年(自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优化公司的筹资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且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笔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2、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3、该笔融资租赁的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截止2012年4月30日,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7201.6万元,占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54%,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事项。我们将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4、公司无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4月30日,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7201.6万元,占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54%,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2临-19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 )上午9:30分 3.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出席对象: (1) 截止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下午3时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6、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履行股东大会部分权限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独立董事关于2011年度述职情况的报告》。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二0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2012年3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社会公众股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④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6月27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10层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桂源 电话:0593-2768983 传真:0593-2098993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文本。 六、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2临-20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水电上网电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6月6日收到福建省宁德市物价局《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寿宁发电分公司车岭一级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宁价商[2012]94号)、《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柘荣发电分公司龙溪二级、三级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宁价商[2012]95号)、《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周宁发电分公司东风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宁价商[2012]96号)、《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周宁发电分公司龙一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宁价商[2012]97号)、《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霞浦发电分公司所属西溪梯级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宁价商[2012]98号)、《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屏南发电分公司上培水电站七号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宁价商[2012]99号)和《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发电分公司、闽东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宁价商[2012]100号)等7份文件,重新核定上述各电站的上网电价,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注:以上电价均为含税电价,税率6%。 上述批复从2012年5月1日电量上网之日起执行。 以年设计电量为基本依据,本次上网电价调整将会增加公司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合计约826万元(含税)。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六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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