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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12—010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2年5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6月7日在公司18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应到董事九名,董事陈来泉、肖南贵、龙庆祥、贺禄飞、燕如生、胡启金,独立董事柯少华、莫玲、林睦翔出席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6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商协会)申请注册额度6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取得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后,在上述短期融资券的注册额度内,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作出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内容: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加股票的方式分配股利。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现修改为: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加股票的方式分配股利,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公司盈利、无重大投资项目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如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向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额度。 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结构性融资额度人民币6亿元,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额度。 四、决定于2012年6月29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12年6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1-第2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12-011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2年6月29日上午9:00。 (二)召开地点:公司25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2012年6月26日下午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合法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2011年度支付给审计单位报酬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审议为控股子公司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6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1-第6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4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公告;第7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6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为控股子公司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第8-第9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6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2年6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5:30。 (四)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沿江路16号13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沈玉村 联系电话:0751-8153150 传 真:0751-8535226 邮 编:512026 特此通知。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出席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代表 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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