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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87 证券简称:*ST创智 公告编号:2012-023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1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于2012年6月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 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至 2012年6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表决通过,同意提名梁涛先生、赵艳女士、彭扶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张凌先生、刘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于本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表决,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热线电话或邮箱等方式反馈意见。

二、以5票同意、0 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6月29日上午9:30在北京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6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梁涛:男,汉族,1975年出生,武汉大学科技信息专业毕业,工程师。曾就职于阳江核电有限公司、深圳市国际信息技术交流中心。现任成都坤林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在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除在上市公司董事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艳:女,汉族,1969年出生,经济学学士。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曾担任广发投资控股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财务稽核部经理。现任四川大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在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扶民:男,1973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学位。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在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总经理。除在上市公司任职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凌:男,汉族,1956年出生,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04年5月-2010年2月,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日本丰田汽车金融公司特别顾问、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亚洲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全国犯罪被害人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上交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阳:女,汉族,1971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专业,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曾任成都嘉华酒店工程公司财务总监、成都富通科技公司财务总监、成都雷思特科技公司财务咨询顾问、四川鑫炬矿业公司财务咨询顾问。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具有深交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787 证券简称:*ST创智 公告编号:2012-024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大会为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6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9:3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6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288号园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本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本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本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独立董事述职。

上述第1、2、4、5、8项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1、3、4、5项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12年4 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上述第6、7项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第六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候选人简历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第6项提案涉及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提案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以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2年6月27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2:30至5:00;也可于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15分钟以前在会议地点登记。

3、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288号园区办公楼会务组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288号园区办公楼会务组

邮政编码:100023

联 系 人:陈龙 侯静

联系电话:13258103516 13308435170

传  真:010-65261833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9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请填写投票数和累积投票数)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为累积投票)投票数累积投票数
 选举梁涛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赵艳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彭扶民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上述董事候选人可表决票数=3×持股数,累计投票数不得超过3×持股数
 选举张凌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刘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可表决票数=2×持股数,累计投票数不得超过2×持股数
《关于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此议案为累积投票)

  
 选举冯梅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选举王渝宁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选举侯静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监事候选人可表决票数=3×持股数,累计投票数不得超过3×持股数
独立董事述职。   

注:累积投票表决是指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下自主分配,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787 证券简称:*ST创智 公告编号:2012-025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1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于2012年6月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参加表决监事到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任期已届满。第五届监事会拟推荐冯梅女士、王渝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员工大会选举,侯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上述议案将提交到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监事侯选人。

特此公告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6月9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梅:女,汉族,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电子工业部081总厂、成都国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曾任职于北京大栅栏有限公司、北京琉璃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现任百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档案机要室主任。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渝宁:女,汉族,1979年出生,毕业于重庆工学院。曾任职于华道咨询(上海)有限公司。2004年加入四川大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栅栏永兴置业有限公司。现任百悦投资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在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职工代表监事:

侯静,女,汉族,1982年出生,毕业于重庆大学。曾就职于重庆聚英技工学校。2004年加入四川大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行政助理;现任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主管。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787 证券简称:*ST创智 公告编号:2012-26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凌先生为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_次, 未出席 _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8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

3.董事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凌,作为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八、本人不是为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28__次,未出席会议__0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张 凌(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张 凌 (签署)

日 期: 2012年6月8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阳女士为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_次, 未出席 _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8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

3.董事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阳,作为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八、本人不是为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刘阳(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刘阳 (签署)

日 期: 2012年6月8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经核查,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梁涛先生、赵艳女士、彭扶民先生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凌先生、刘阳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未发现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三、同意提名梁涛先生、赵艳女士、彭扶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凌先生、刘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星辉 杨继瑞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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