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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公司网上直销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6月12日起,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为:270029,B类基金代码:270030)和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714)参加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费率优惠内容 1、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可享受以下费率优惠:
注:投资者享受以上优惠后,申购费率不得低于0.6%。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2、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定期投资业务,可享受以下费率优惠:
注:投资者享受以上优惠后,申购费率不得低于0.6%。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投资业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司网站开户和交易的有关细则和流程。 2、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和定额定期投资的起点均为人民币5万元(含)。 2、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 (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2)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赢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本公司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本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上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2日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6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为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96.68%,广发聚财信用债券B类95.84%。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收益发放办法:现金红利于2012年6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4、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深证1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代销机构的电子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6月12日起,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162714)参加以下销售机构的电子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场外前端申购费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州银行、东吴证券、国都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德邦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华福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融证券、江海证券、南京证券、齐鲁证券、瑞银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万联证券、厦门证券、招商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以上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重要提示 1、以上优惠活动仅针对通过上述代销机构投资本基金(只限场外前端申购费用)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转换费率,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代销机构的安排为准。 2、以上费率优惠活动的内容及截止日期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代销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代销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4、本公司将适时增加或调整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代销机构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6月12日起,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为:270029,B类基金代码:270030)在代销机构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相关内容如下: 一、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参加下列销售机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青岛银行、渤海银行、天津银行、南京银行、广州银行、广发证券、华福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长城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华安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安信证券、长江证券、齐鲁证券、江海证券、厦门证券、南京证券、华融证券、信达证券、湘财证券、财通证券、德邦证券、东吴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海通证券、华宝证券、招商证券、万联证券、瑞银证券、中国中投证券、民族证券等销售机构。 注:以上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以上排名不分先后;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上注明的费率。 二、本基金在下列销售机构推出定投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青岛银行、徽商银行、渤海银行、东莞银行、哈尔滨银行、东莞农商行、天津银行、北京农商行、南京银行、广州银行、河北银行、顺德农商行、吴江农商行、大连银行、广发证券、华福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长城证券、东方证券、国海证券、广州证券、华安证券、中原证券、安信证券、长江证券、齐鲁证券、江海证券、厦门证券、南京证券、华融证券、信达证券、湘财证券、德邦证券、东吴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海通证券、华宝证券、招商证券、世纪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天相投顾、第一创业证券、恒泰证券、新时代证券、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东北证券、渤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元证券、宏源证券、华龙证券、山西证券、中航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万联证券、红塔证券、天风证券、瑞银证券、联讯证券、中国中投证券、金元证券等销售机构。 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参加下列销售机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渤海银行、天津银行、南京银行、广州银行、广发证券、华福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海证券、华安证券、长江证券、齐鲁证券、华融证券、信达证券、湘财证券、国联证券、海通证券、华宝证券、中国中投证券,中原证券等销售机构。 注:以上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以上排名不分先后;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上注明的费率。 二、重要提示 1、以上优惠活动仅针对通过上述代销机构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只限前端申购费用)的申购手续费费率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代销机构的安排为准。 2、以上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截止日期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代销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到以上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以上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代销机构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本基金的基金转换只能采用“前端转前端”的方式进行,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5、代销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5、本公司将适时增加或调整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2日
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广发深证100A份额与广发深证100B份额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广发深证100A份额与广发深证100B份额定于2012年6月12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广发深证100A份额,场内简称:广发100A,交易代码:150083;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广发深证100B份额,场内简称:广发100B,交易代码:150084。 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12年6月11日,广发100A份额参考净值为1.0069元,上市首日广发100A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7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广发100B份额参考净值为0.9693元,上市首日广发100B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0.969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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