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0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6-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2年6月9日下午2:00 (二)召开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区永丰路19号四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钟南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8,208,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0%。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七项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8,208,295股。 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308,208,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2012年5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308,208,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已于2012年5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308,208,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已于2012年5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308,208,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已于2012年5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308,208,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子公司管理制度》已于2012年5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308,208,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5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308,208,2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已于2012年5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志宏、黄贞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