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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2-28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6-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2年6月9日(星期六)上午09:30时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86号广州市总统大酒店A座十四楼总裁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邵建明董事长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342,877,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66%。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大成)事务所唐云云律师、戎魏魏律师列席会议并予以见证。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签订〈海印o周浦滨水新天地项目合作的框架合同〉》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877,54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5月25日披露的2012-26号《关于"海印o周浦滨水新天地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877,54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章程修正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342,877,54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广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云云、戎魏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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