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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2-028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沃夫特”商标被 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书,在商标争议案件中审理中,“沃夫特”商标(类别及使用商品/服务:第1类,农业肥料;肥料;农业用肥;混合肥料;化学肥料;植物肥料;动物肥料;磷肥(肥料);过磷酸钙(肥料);腐殖质)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公司的“沃夫特”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有利于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知度,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2-029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12年6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1日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2年6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州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第1项至第5项议案已由2012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2年6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012年6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6月1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崔彬、禚宝山 联系电话:0539-7198691 传 真:0539-6088691 地 址: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7670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2年6月14日召开的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2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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