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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天龙 编号:临2012-019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2012-06-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简述 近日,有关媒体刊登了题为《青岛太和"搭桥" 深圳东南集团或主政ST天龙》的文章,其中涉及事项为"ST天龙控股权变更背后的脉络逐渐清晰:深圳东南集团可能入局ST天龙"。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获悉上述媒体报道内容后非常重视,立即与控股股东等方面进行核实,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太和恒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太和恒顺")《关于相关新闻报道的说明》函告,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青岛太和恒顺持有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38,107,16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18.82%,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李同玉持有北京百达德恒投资担保有限公司60%股权;北京百达德恒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青岛太和恒顺70%股权。李同玉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深圳东南集团的关系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深圳东南集团的关系,控股股东青岛太和恒顺已确认除本公司2012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划转的公告》所涉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关于后续计划与安排 青岛太和恒顺因主张债权而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后续计划与安排尚未确定,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必要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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