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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2-031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14日上午在乐清市宁康西路138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98,8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3%。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道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198,80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补选邱亦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98,80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孙冲、徐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4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2-03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于2012年6月14日下午在浙江省乐清市本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周丕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周丕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本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6月14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2-033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总经理陈帮奎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陈帮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陈帮奎先生在担任总经理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规定程序提名合适人选提交有关会议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陈帮奎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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