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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官员化三大弊端 2012-06-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蒋晔
证券时报记者 蒋晔 发轫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国企所有权改革,最初的目的是改变由国家垄断的企业财产制度,优化国企内部治理结构,对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有效的激励和制约。但时至今日,国企上市公司的高管任免制度,大多还停留在上级部门“指定”的阶段。 这种靠行政命令指定的“官员高管”究竟该对谁负责呢?是对企业负责,还是对大股东负责,抑或是对提拔自己的领导负责?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其选择不言而喻。当然,不排除有部分官员身份的高管抱着“造福一方”的理念为企业发展呕心沥血,不过,若把高管“官员化”作为一个整体现象来研究,对于国企而言,其长期以来的积弊削弱了国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已造成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首先是执政的短期效应重于长期效应。“官员高管”既是为官一任,自然希望企业在自己当政时能够取得快速发展,因此更为注重短期内能够产生效益的项目,而对于企业的长远建设基本上不予过多考虑。如果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发生冲突,特别是当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需要牺牲短期效益的时候,决策者将更多偏向短期利益,毕竟选择后者是为他人做嫁衣,但这于企业发展不利。 其次,企业的发展没有连续性。国企高管“任期化“带来的后果往往是公司发展战略的不断变更,甚至是不断走回头路。每一任高管都有自己的经营理念,甚至于后任与前任的理念完全冲突,从而造成企业不断地在为实现现任高管理想的道路上奔走。当企业已经开始适应的时候,高管又换了,新的董事长又带来了新的思路,如此循环往复。但市场竞争不会给国企重头来过的机会,当国企在蹉跎岁月时,民营和外资的竞争对手却在不断发展。 第三,高管责任与收益无法界定。民企董事长多是企业老板,其身家与企业密切相关,因而利益取向与企业呈正相关。而国企董事长为上级单位或大股东委派,对企业的责任很难与自身利益完全捆绑。甚至有些人的组织关系是在政府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其更倾向于让提拔自己的领导满意。如果把企业运作得很好,至多是作为一项政绩而已,不像民营企业家能从中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因此“官员高管”能在企业的发展上付出多大的心思,整体来看并不乐观。 人事任命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组织调动,这在封闭式运营的党政机关中是常态。而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是开放式的平台,高管的人事任免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必然招致其他股东或者被撤换高管的不满。目前,中小股东及机构投资者“用手投票”的意识已在觉醒,但某些较深层次的机制和体制问题,仍亟待破题。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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