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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2-06-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A10版)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评级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发行人亦将通过深交所网站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布备查,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2年3月31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已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为480,765万元,其中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192,264万元。

  2012年初,发行人子公司中利腾晖取得14亿元的银团贷款,目前已经取得贷款3.4亿元。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资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曾有严重违约情况。

  (三)报告期内发行的债券及偿还情况

  2011年10月21日-24日发行人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发行规模4亿元,期限365天,年票面利率为8.50%。到期兑付日为2012年10月24日。

  2012年5月16日,发行人发行201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发行规模4亿元,期限365天,年票面利率为5.48%。到期兑付日为2012年5月16日。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的累计债券余额8亿元,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9.65%,占公司201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9.05%,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财务指标

  ■

  第三节 担保情况

  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采用抵押担保及保证担保的双重担保方式。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将通过法律上的适当手续将其合法拥有的评估价值为81,115.83万元的部分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一旦发行人出现偿债困难,则变卖该部分抵押物以清偿债务。同时,中鼎房产及沙家浜旅游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资产基本情况

  (一)担保资产明细及评估情况

  1、评估资产明细

  发行人设定抵押担保资产明细如下:

  ■

  中天评估以201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苏中资评报字(2011)第151号),抵押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81,115.83万元。

  目前上述抵押担保资产均未出租,且未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均将该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无对外出租计划。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子公司常船电缆尚有面积4,438.30平方米合计评估值为246.38万元的房产尚在办理抵押手续。发行人提供不低于上述房产评估价值的银行存款存单255万元质押至受托管理人处,待该部分房产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后, 置换该银行存款存单质押。

  (二)担保资产金额与债券面值总额、本息总额比例

  该评估价值为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8 亿元的1.014 倍;按合理的利率水平计(7%),该评估价值约为本期公司债券本金和一年期利息的0.95 倍,约为本期债券本金和存续期利息的0.75倍。

  (三)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时的持续披露安排

  1、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本公司将在约定的每个付息日期30 个工作日前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上述抵押物进行跟踪评估、出具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并提交给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将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动态监督、跟踪抵押资产的价值变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出具报告并向债券持有人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2、根据前段所述跟踪资产评估报告,若抵押物价值发生减少,并且本期公司债券的所有抵押物的合计评估值下降到低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的1倍时,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要求,本公司将在30 个工作日内追加提供适当及有效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或其他资产以补足抵押物的价值,并且签订相应的抵押担保法律文件及完成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追加后的抵押物和其他资产评估总值应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的1.1倍。

  3、若债务人未按前段约定追加抵押资产及/或未按照房地产抵押合同提存相应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抵押权人有权按房地产抵押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简介

  1、中鼎房产

  中鼎房产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柏兴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7日,法定代表人王柏兴,注册资本30,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常熟市唐市镇开发区,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主要业务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建筑五金、金属材料、电工器材销售。

  2、沙家浜旅游

  沙家浜旅游成立于2004年11月12日,法定代表人张建强,注册资本32,000万元,实收资本3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常熟市沙家浜镇芦苇荡,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国内旅游业投资、旅游产品销售;沙家浜景区游览服务。

  (二)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合并报表数)

  1、中鼎房产

  中鼎房产最近一年的主要数据及指标如下表所示:

  ■

  注:(1)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2)上述数据经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沙家浜旅游

  沙家浜旅游最近一年的主要数据及指标如下表所示:

  ■

  注:(1)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2)上述数据经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担保人资信状况

  1、担保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2年3月31日,中鼎房产无银行授信额度;沙家浜旅游取得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22,200万元,已使用的授信额度为20,900万元。

  2、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资信情况

  担保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与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及时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未发生重大违约行为。

  (四)担保人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其占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中鼎房产累计对外担保余额12,500万元,占其2011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重为24.38%,若考虑公司本次8亿元的公司债券全额发行,而中鼎房产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其中的4亿元提供全额担保,假定无其他担保事项发生,中鼎房产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占2011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重将为102.41%。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沙家浜旅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13,800万元,占其2011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重为35.65%,若考虑公司本次8亿元的公司债券全额发行,而沙家浜旅游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其中的4亿元提供全额担保,假定无其他担保事项发生,沙家浜旅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占2011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重将为138.97%。

  (五)偿债能力分析

  1、中鼎房产

  中鼎房产系国家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截至目前成功开发面积总计12万余平方米。

  截至2011年末,中鼎房产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资产总额为7.67元,所有者权益为5.13亿元;2011年及2012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52.26万元和160.75万元。中鼎房产2011年度利息保障倍数为170.07,主要因为中鼎房产2011年度无短期或长期借款,仅有少量的应付票据,因此利息支出较少;其2011年度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2.05和1.94,2012年1-3月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98和1.88,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短期偿债能力较好。中鼎房产2011年末及2012年3月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3.16%和33.05%,整体偿债能力良好。

  2、沙家浜旅游

  沙家浜旅游主要从事沙家浜风景区的经营管理,沙家浜风景区占地5,000亩,是国家AAAA级旅游区。

  截至2011年末,沙家浜旅游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资产总额为6.9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87亿元;2011年及2012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170.64万元和658.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较稳定,盈利能力较好。沙家浜旅游2011年度利息保障倍数为4.68,处于较高水平;沙家浜旅游2011年度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2.61和2.61,2012年1-3月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2.60和2.59,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高,短期偿债能力较好。沙家浜旅游2011年末及2012年3月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4.36%和43.46%,处于适中水平。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2011年11月10日,中鼎房产、沙家浜旅游向公司出具了《担保函》,各为公司本次发行8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的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金额

  本期公司债券总金额8亿元,中鼎房产、沙家浜旅游各为其中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保证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公司债发行之日起至该公司债履行期届满后六个月。

  (三)保证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保证责任的承担

  如发行人未能根据本次公司债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时间和数额偿付公司债的本金、利息及其他现金支付事项时,且抵押资产不能清偿上述全部债务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向保证担保人按其担保数额追偿。

  (五)担保函的效力

  本担保函将在本期公司债券获准发行且发行成功后生效,并在《担保函》规定的保证期间内持续有效。

  四、担保范围及债务清偿顺序

  (一)担保范围

  1、本期债券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8亿元及本期公司债券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担保权人除为行使或实现担保权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可列入前款规定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外,其对担保人已经发生的(若有)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任何其他债权、索赔权或请求权均不在担保范围之内。

  (二)债务清偿顺序

  根据《物权法》第176条规定,如发行人未能根据本次公司债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时间和数额偿付公司债的本金、利息及其他现金支付事项,发行人应当先就其提供的抵押担保物实现债权,对剩余尚未清偿的债务,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向中鼎房产及沙家浜旅游等担保人追偿其应当承担债务的份额。

  五、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持续监督安排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担保方的资信状况,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担保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或担保资产发生减值等重大不利情况,且发行人未能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债券受托管理人认可的追加担保,且连续30个工作日内仍未解决,占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的债券持有人可书面通知发行人,宣布应立即支付所有未偿还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演变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中利科技最早前身为常熟市唐市电线厂,成立于1988年9月5日,经过集体企业改制,1996年11月1日注册为常州市中利电缆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后经历次股权变更和公司名称变更,2004年2月25日,公司变更为“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6日,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以200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将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原10位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发起人,以截至2007年6月30日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衡审字(2007)833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242,443,228.86元,按2.424432:1的比例折股10,000万股,由各发起人按在公司的股权比例分享,其余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007年8月6日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

  (二)发行人上市以来股本演变

  1、2009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9]1124 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3,3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46.00元,并于2009年11月2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股票简称“中利科技”,股票代码002309。

  2、2010年4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公司 2009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13,350 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公司于2010年4月16日实施该股本转增方案。该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24,030万股。

  3、2012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公司 2011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24,030 万股为基数,每10 股派现金红利1 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10 股。公司于2011年5月16日实施该股本转增方案。该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48,060万股。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10名股东

  (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前公司的股本

  截至2012年5月16日,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

  (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前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2年5月16日,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2012年5月16日公司实施资本公司转增方案。

  前10名股东中,王柏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中,其中26,028万股为限售存量股份,限售期限为2009年11月27日至2012年11月27日;王伟峰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限售存量股份,限售期限为2009年11月27日至2012年11月27日。

  三、发行人组织架构及对其他企业重要权益投资

  (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发行人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图及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下:

  ■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柏兴先生。

  王柏兴先生,195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常熟第二电线电缆厂厂长助理、常熟电线电缆三厂厂长、常熟市中利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江苏中利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江苏中利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常熟市中利光电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利科技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并兼任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常熟市中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柏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33.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4.58%(其中限售存量股26,028万股)同时通过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6%。王柏兴先生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4%。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5,678万股股票分别质押,并已在深圳登记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将其持有发行人股权质押,主要原因是为腾晖电力筹措运营资金。未来实际控制人并无减持公司股权计划。目前腾晖电力正进行申请贷款等融资事项,将用于归还实际控制人借款,实际控制人将逐步归还信托借款,并解除质押的股权。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投资情况

  截止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王柏兴先生持有股权结构如下:

  ■

  五、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介绍

  ■

  注:1、王柏兴自2011年11月起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沈恂骧、王伟峰自2011年2月25日起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杨祖民2011 年2 月25 日被聘为公司新任总经理。

  4、王柏兴持股数为直接持股数和间接持股数之和;王伟峰为直接持股;其他人员持股数均为间接持股数。

  六、发行人主要业务及主营产品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光缆、PVC电力电缆、电源插头、电子接插件、电子机械设备、有色金属拉丝、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研制开发环保新材料、通讯网络系统及器材、车辆安保产品。

  (二)发行人主营产品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阻燃耐火软电缆、船用电缆、材料(铜导体、电缆料)、光伏电池组件等,其中阻燃耐火软电缆目前主要应用于通信电源领域,部分应用于铁路和轨道交通领域,船舰用电缆广泛运用于舰船类、海上平台、工矿企业。公司正继续积极开拓铁路、轨道交通以及建筑等市场;铜导体和电缆料属于电缆原料,主要应用于电缆的制造。公司生产的铜导体和电缆料主要自用于生产电缆,剩余则对外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公司2011年8月启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中利腾晖的收购工作,并于10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发行人进入光伏产业,太阳能组件成为公司主营产品之一。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2009年、2010年、2011年财务报告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衡审字(2010)102 号、天衡审字(2011)170 号和天衡审字(2012)0011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1年公司收购实际控制人王柏兴控制的中利腾辉51%的股权,形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 公司就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2011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并且对比较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公司2009-2011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审计并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后的数据和2012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根据上述数据进行相关财务指标的计算。

  投资者可查阅公司披露于指定网站的关于公司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相关专项说明和2012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其会计政策。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1、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

  2、母公司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

  注:母公司与合并口径的指标计算方法相同,最近一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作年化处理,具体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最近一期数据作年化处理

  ④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最近一期数据作年化处理

  ⑤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⑥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⑦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⑧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第六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量

  根据《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8亿元。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

  经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偿还商业银行贷款

  发行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拟以 2.998亿元用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偿还公司商业银行贷款。若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与公司预计不符,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所借银行贷款。

  公司拟偿还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偿还商业银行贷款以后,5.002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主要用于现有特种电缆业务需要。该安排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1)公司业务模式需要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特种电缆行业产品以铜为原材料,为保障业务开展,公司需进行较大规模原材料采购,主要原材料铜材一般为现款方式结算,需占用大量资金。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诺基亚-西门子、上海贝尔、大唐移动等通信设备制造商,该等客户对特种电缆采购量较大,公司给予该等客户一定信用周期,应收账款回收需要一定时间,占用较多资金。

  (2)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需要

  公司自2009年11月底首发上市以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达产,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提升。最近三年发行人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为68.24%,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需要大量流动资金,以提升业务运营能力。

  综上,从公司业务模式、业务规模扩大等因素分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持续增长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充裕度,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变化。假定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2年3月31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8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总额8亿元计入2012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4、为便于模拟,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3亿元(根据发行人计划,拟以2.998亿元归还银行贷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其余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在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并清算结束,且已执行前述募集资金用途。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本公司的流动负债比例较高,本期债券发行后,有利于适当提高公司长期负债比率,改善负债结构。此外,预计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融资成本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公司财务费用相对较低,有利于提高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这些文件亦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已披露的2012年一季报;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担保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

  (七)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其他文件。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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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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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