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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集合理财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

2012-06-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游芸芸
IC/供图

  证券时报记者 游芸芸

  证券时报记者独家获悉,证监会日前正式明确证券公司可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业界对此表示,这将极大拓展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但也对券商的投资能力及风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投资比例要明晰

  针对部分证券公司咨询“可否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证监会日前作出答复称,证券公司可以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在包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合同中,应当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等相关事宜作出明确安排;在销售含有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时,特别要做好投资者教育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风险揭示工作。

  包括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等在内的多家券商均对集合理财投资私募债表示积极认同。光大证券资管负责人表示,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得当,能够提升集合计划的收益率,但这对券商的投资能力和风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记者了解,此前多只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已投资了多只定向私募债券,如城投债、公司债。而各种私募债在今年上半年也对部分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净值上涨总体贡献不小,由此券商对各种私募债的热情逐步升温。

  遵从“双十”原则

  据记者了解,大部分券商资管将积极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认购。在他们看来,今年利率可能进一步下调,私募债收益率优势将越发明显,这对提升产品收益率有一定帮助作用。

  上海一家大型券商资管总经理指出,对于已发行的资管产品,该公司或将在征得所有投资者同意后,修改产品投资范围;在未发行的集合理财合同中,将加入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标的。

  北京某上市券商资管负责人则表示,除在合同里已明确可通过公告等方式拓宽投资范围的产品外,该公司不会对已发行的其他集合计划追加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范围。“毕竟涉及投资者众多,统一所有投资人的意见较为困难。”但新发行的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将全部增加私募债品种。

  据悉,集合理财计划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仍需遵从“双十”原则,即投资单只私募债比例不得超过集合计划总净值的10%,以及不得超过私募债总规模的10%。在已经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总规模多数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也就是说,单只集合计划购买的上限在2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

  另一家去年资管规模排名行业前三的券商资管业务负责人明确表示,今后中小企业私募债在旗下单只集合计划的投资比例通常不超过3%,“私募债违约风险相对较高,投资这种标的需要风险足够分散,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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