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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3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6月8日(星期五)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2年6月19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彭金辉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彭金辉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2年6月18日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对彭金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推荐华一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彭金辉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推荐华一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个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将根据《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将华一新先生详细信息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通过深交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进行反馈。

  该预案需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预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山铝业")8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目前正进行全流程带料试车,根据文山铝业生产经营需要,文山铝业拟以部分设备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向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期限为五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金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10%。租赁期满,文山铝业以人民币1元的象征性价格向财务公司回购出售设备。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董事田永、周强、赵永生回避表决。因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按一年内累计计算标准,需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公告另行发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制定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4号:证券投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证券投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该办法从证券投资的审批权限、管理部门、操作规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对公司证券投资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国际有限公司投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的议案》;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际")是中国铝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施工等综合服务。目前中铝国际正在积极推进H股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工作,2012年5月31日,中铝国际通过香港联交所上市聆讯,计划于2012年7月初挂牌上市。

  基于公司加快未来铝产业发展的战略考虑,参股在有色金属行业具备国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揽能力的中铝国际,并形成稳定的战略业务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产业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更好地工程技术支撑。为此,公司拟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云铝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国际")为投资主体,认购中铝国际本次H股发行的股票,认购总值(含经纪佣金、征费等)不超过1,000万美元。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向文山州西畴县进行捐赠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文山铝业开展80万吨氧化铝项目及后续开展资源整合工作的需要,为支持当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公司在文山州加快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和谐氛围,公司将在文山州西畴县开展"挂县包乡联户"工作。为此,公司决定向文山州西畴县捐赠17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华一新,男,1959年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冶金工程系主任,先后任昆明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离子液体冶金学术创新团队首席教授,离子液体冶金昆明理工大学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重金属学术委员会委员,云南省教育厅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云南省自然科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美国科学发展协会会员,《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编委。

  华一新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4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提名华一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的。

  √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 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 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 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 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 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同时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 超过六年。

  √ 是 □ 否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华一新先生)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0次。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 70 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6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国际有限公司

  投资中铝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的H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际")是中国铝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国内工程的勘测、设计、咨询、监理和工程总承包。目前中铝国际正在积极推进H股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工作,2012年5月31日,中铝国际通过香港联交所上市聆讯,计划于2012年7月初挂牌上市。

  基于公司加快未来铝产业发展的战略考虑,参股在有色金属行业具备国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揽能力的中铝国际,并形成稳定的战略业务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产业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更好地工程技术支撑。为此,公司拟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云铝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国际")为投资主体,认购中铝国际本次H股发行的股票,认购总值(含经纪佣金、征费等)不超过1,000万美元,认购资金由公司自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事项,根据公司章程,本项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本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已经云南省国资委备案,并经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外汇管理局批复。

  二、交易对方介绍

  单位名称: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路99号C座

  法定代表人:张程忠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拾叁亿元整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一般经营项目:行业及专项规划;国内工程的勘测、设计、咨询、监理和工程总承包及设备、材料的销售;承包境外有色金属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进出口业务;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技术研发及产品生产与销售;物业管理。

  中铝国际隶属中国铝业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是集测绘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科技研发、装备制造和置业发展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中铝国际的股本结构为:中国铝业公司持有96.16%股权,洛阳有色金属加工研究院持有3.84%股权。

  中铝国际的工程设计涵盖有色金属的采矿、选矿、冶炼、加工等,工程施工包括冶金工业、房屋建筑、公路、建材、电子、水利、化工、矿山等,曾承担"广西华银氧化铝一期总承包工程"、"平果氧化铝总承包项目"等项目,且为超过500万吨氧化铝、300万吨电解铝产能的海外工程提供了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和工程总承包服务,是世界铝工业的主要技术供应商之一。

  中铝国际是全国有色金属行业信用等级AAA级企业、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AAA诚信企业",被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评为"最具国际拓展力的工程设计企业"。

  三、对外投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国际将认购中铝国际在香港发行的股份,认购总值(含经纪佣金、征费等)不超过1,000万美元。

  认购价格为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影响

  (一)目的及影响:

  为加快公司产业发展步伐,公司将与中铝国际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成为战略合作伙伴,有效发挥中铝国际的技术优势,为公司的产业升级和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公司可以分享中铝国际产生的投资收益。

  (二)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风险:

  1.作为投资者,认购股份需在中铝国际H股上市后进行一定期限的锁定,期间股价波动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公司参股中铝国际的持股比例决定公司难以对其实施重大影响,作为中小股东可能面临中铝国际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控制措施:

  1.制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2.严格规定证券投资的操作程序,有效控制和规避操作风险。

  3.形成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证券管理部门、财务部、内部审计部门、证券账户管理员、资金管理人员等多层次授权、制约和控制、层层把关的业务流程,便于证券投资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4.参与和实施证券投资计划的人员须为具有扎实证券投资理论及丰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的人才。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证券投资管理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控制风险。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华一新先生任职资格合法,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华一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杨国樑 杨显万 罗绍德 彭金辉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国际有限公司投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的H股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所采取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内控制度,能够有效地规避风险。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杨国樑 杨显万 罗绍德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

  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预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云铝股份控股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能够解决文山铝业8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的资金压力,加快项目投产达产进度。

  2、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杨国樑 杨显万 罗绍德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华一新,作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否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否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 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否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八、本人不是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否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否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否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 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否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二十七、包括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且本人未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否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次。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 70 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否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声明人 华一新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华一新

  日期: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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