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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2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0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2年06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查看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公司网站(www.chuanrun .com)。 (二)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公司于2012年0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三)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本公司2012-043号公告(刊载于2012年06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0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06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2年07月05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07月05日(星期四)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07月02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自贡工业园办公大楼317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07月02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授权他人(附授权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详见2012年06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2-042号)。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2年07月03日上午08:30至17:30; 2、登记地点:川润股份成都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12年07月03日上午08:30至17:30,持股东账户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2年07月03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地址:四川成都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 邮编:611743 五、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06月20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议案表决
请用“√”或“×”来表示。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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