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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 2012-026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6月15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20日上午9:30在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10号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支晓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余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赵余粮、陈锋、孙玉文、李超勇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回避了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见附件。《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全文刊登在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草案修订稿摘要刊登在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董事赵余粮、陈锋、孙玉文、李超勇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回避了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由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王学武先生已离职,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决定取消王学武先生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获授的0.3万份股票期权。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名李锦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锦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一致,李锦涛先生简历见附件。关于提名李锦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宜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隆永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隆永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本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止,隆永红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赵余粮、陈锋、孙玉文、李超勇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回避了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

附件2:李锦涛先生简历

附件3:隆永红先生简历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1日

附件1: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草案》”),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申报文件,经沟通反馈,根据相关规定,对《草案》进行如下修订:

1、 调整了激励对象的范围

原“三、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总人数共计38人,但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若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推出后以及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章程》修改涉及高级管理人员界定的,则按修改后《公司章程》界定。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激励对象,包括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如下:

序号姓 名职 务
赵余粮董事长
陈锋董事
李超勇董事、副总经理
孙玉文董事、总经理
毕玉农财务总监
赵京辉副总经理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总计32人。

现修订为:

序号姓 名职 务
赵余粮董事长
陈锋董事
李超勇董事、副总经理
孙玉文董事、总经理
毕玉农财务总监
赵京辉副总经理
周洲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总计30人。

注: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洲先生为副总经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2012年1月18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inifo.com.cn)。

②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王学武先生离职,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

2、 调整了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

原“四、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一)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6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853万股的8.76%。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联信永益股票的权利。

现修订为: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99.7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853万股的8.75%。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联信永益股票的权利。

3、 调整了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原“五、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本次获授的股票期权份数(万份)占本次授予期权总数的比例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赵余粮董事长6010.00%0.88%
陈锋董事589.67%0.85%
李超勇董事、副总经理55.99.32%0.82%
孙玉文董事、总经理589.67%0.85%
毕玉农财务总监559.17%0.80%
赵京辉副总经理559.17%0.8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258.143.02%3.77%
合计600100.00%8.76%

现修订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本次获授的股票期权份数(万份)占本次授予期权总数的比例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赵余粮董事长6010.01%0.88%
陈锋董事589.67%0.85%
李超勇董事、副总经理55.99.32%0.82%
孙玉文董事、总经理589.67%0.85%
毕玉农财务总监559.17%0.80%
赵京辉副总经理559.17%0.80%
周洲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59.17%0.8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202.833.82%2.96%
合计599.7100.00%8.75%

4、 调整了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内容。

原“八、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2、本计划授予在2012—2014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行权期公司业绩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2012年净利润相比于2011年增长不低于50%
第二个行权期2013年净利润相比于2011年增长不低于100%
第三个行权期2014年净利润相比于2011年增长不低于150%

“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3、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现修订为:

行权期公司业绩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2012年净利润相比于2011年增长不低于200%
第二个行权期2013年净利润相比于2011年增长不低于220%
第三个行权期2014年净利润相比于2011年增长不低于240%

“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附件2:

李锦涛先生简历

李锦涛先生,1962年出生,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本科毕业于湘潭大学计算数学专业,1986年硕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成都计算技术研究所,1989年博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获得博士学位。曾先后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CAD开放实验室、数字化研究室、前瞻研究中心工作;曾任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科技副职)。现任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兼任前瞻研究实验室主任。李锦涛先生目前还兼任北京中科智源育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科算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锦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3:

隆永红先生简历

隆永红先生:1964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7月至1997年2月在湘潭大学计算机科学系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7年3月至2003年2月,在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工作,历任数据安全组组长、中国支付系统工程指挥部副总工程师、信息安全部副总经理;2003年2月至2004年8月任银联电子支付公司(Chinapay)副总经理;2004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4月任SWIFT中国市场架构总经理兼上海办事处(筹)负责人;2008年5月2012年5月任上海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2012年6月进入本公司工作。隆永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内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 2012-027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6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20日上午9:30点在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10号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监事会主席王振山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监事会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草案修订稿摘要刊登在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后,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学武先生确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取消王学武先生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合计获授的0.3万份股票期权,除王学武先生外,公司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名单与前次披露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均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要求,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2012-029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7月11日(周三)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7月11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7月10日至7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下午15:00至2012年7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等相结合。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委托独立董事投票:公司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报告书》详见2012年6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5. 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6日(周五)

6. 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7月6日(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10号楼。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3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1.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1.5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1.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 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程序、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9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10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经公司201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在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关于《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公司2011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经公司2011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1年12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4.关于选举李锦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12年7月10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2年7月10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73 投票简称:联信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名称委托价格(元)
总表决: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
议案1:关于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议案1.00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1
1.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1.02
1.3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1.03
1.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1.04
1.5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1.05
1.6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1.06
1.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07
1.8 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程序、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1.08
1.9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1.09
1.1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及终止1.10
议案2: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0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选举李锦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4.00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在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决相同意见。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2.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下午15:00 至2012年7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根据该办法以及其它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报告书》刊登于2012年6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士张一弛先生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六、 投票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10号楼

联系人: 周洲 康提

电话:010-87513006 传真:010-87513170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1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3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1.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1.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6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1.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程序、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9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及终止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锦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 2012-030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12年7月11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张一弛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联信永益

股票代码:002373

法定代表人:赵余粮

董事会秘书:周洲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10号楼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87513006

传真:010-87513170

网址:http://www.surekam.com.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联信永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投票权。

3、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12年6月20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2012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张一弛先生,1966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1987年7月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1992年7月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组织管理系。1997年7月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87年8月到1989年9月在浙江大学经济系任教。1992年8月开始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任教。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2010年8月2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11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且对《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2年7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2年7月7日至2012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10号楼

收件人: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87513006

传真:010-87513170

邮政编码:10002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应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席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张一弛

2012年6月20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报告书》全文、《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一弛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3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1.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1.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6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1.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程序、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9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及终止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锦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 2012-031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6月20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范玉顺先生的辞职报告。范玉顺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由于范玉顺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3人且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范玉顺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就任为止。

范玉顺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对范玉顺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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