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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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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ST国商、*ST国商B 公告编号:2012-39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二○一二年第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一二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郑康豪董事长、陈小海董事、张建民董事、陈勇董事、邓维杰董事、赵立金独立董事、谢汝煊独立董事、孙昌兴独立董事。公司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的2012-40号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需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2012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并与2012年年报同时披露。

考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费用为40万。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1927年创立,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2010 年获得首批 H股审计执业资格, 2010年12 月改制成为国内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 4,000多名,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千余人。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ST国商、*ST国商B 公告编号:2012-40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与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聘期已到,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不再聘请中审国际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经过认真筛选,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提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用费用为人民币90万。简介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背景等相关资料,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有关规定,具备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6月22日

附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1927年创立,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2010 年获得首批 H股审计执业资格, 2010年12 月改制成为国内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 4,000多名,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千余人。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ST国商、*ST国商B 公告编号:2012-41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12年6月15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7月2日(星期一)下午2:30。

2、投票时间:2012年7月1日-2012年7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7月2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7月1日15:00至2012年7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皇庭V酒店27层。

(四)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上市公司A、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A股股东账户与B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截止2012年6月21日下午15:00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2012年6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决议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6月27-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六层。

4、出席会议行使表决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款所要求的文件,验证入场,办理出席会议登记等有关手续,按时出席会议。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2年7月2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56;投票简称:国商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议案对应委托价格
《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议案》1.0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或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2、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六、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人:吴小霜、王舒;

联系电话:0755-82535565、0755-22669143;传真:0755-82566573;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六层;邮政编码:518100。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议案序号议题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议案》   

附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ST国商、*ST国商B 公告编号:2012-42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造成公告文稿中出现了部分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7月2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7月1日-2012年7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1年7月2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7月1日15:00至2012年7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更正为: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7月2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7月1日-2012年7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7月2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7月1日15:00至2012年7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已根据上述更正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披露了《关于召开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2-41号公告。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将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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