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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2-041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的子公司香港腾晖 参股招商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腾晖电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腾晖") 投资标的名称:招商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新能源控股") 投资金额及比例:招商新能源控股为发展扩大业务,拟在现有股本基础上增发一定数额普通股。香港腾晖拟用自有资金,以货币形式出资5000万港元(约折合人民币4099万元),认购40股,持有招商新能源控股扩股后9.10%的股份。 (2)本次投资总额占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0.85%。根据《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招商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中文) China merchants new energy hoidings limited(英文) 2、出资情况: 招商新能源控股注册资本为50000美元。目前,招商新能源控股股本为400股,由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新能源集团")持股比例为55%、保利协鑫能源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协鑫")持股比例为20%、中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科技")持股比例为10%、金保利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保利") 持股比例为9%、Hyatt Servicing Limited持股比例为6%共同组成。 注册地址:英属维京群岛(中文) 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英文) 办公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翼10楼1011室 法定代表人:李原 注册资本:50000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在中国进行屋顶太阳能电站系统的开发和运营。 成立时间:2012年4月2日 目前招商新能源控股拥有不少于180MW的中国仓库屋顶太阳能电站的专属经营开发权。 截止到2012年05月31日,招商新能源控股资产总额人民币15382.34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1212.9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38.13万元。 本次招商新能源控股扩股后,其控股股东仍为招商新能源集团。股权结构将为招商新能源集团持股比例为50%、保利协鑫持股比例为18.18%、中国科技持股比例为9.09%、金保利持股比例为8.18%、Hyatt Servicing Limited持股比例为5.45%、香港腾晖持股比例为9.10%。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香港腾晖作为招商新能源控股的战略投资者,拟向招商新能源控股支付5000万港元,认购招商新能源拟新发售的40股股份,占其扩股后9.10%股份。 2、合同签订时间:2012年06月19日 3、合同履行期满:2012年07月30日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香港腾晖参股招商新能源控股,主要因其在国内外开发、运营光伏电站具有丰富的经验,并且其控股股东招商新能源集团可为其提供金融保障。同时其将通过其附属公司在中国开发屋顶太阳能光伏设施。香港腾晖可以将母公司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腾晖")在国内外已开展的太阳能光伏业务优势与招商新能源控股的专业优势相结合。 该投资若能成功实施,符合中利腾晖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中利腾晖产业发展,同时也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其他事宜 本次参股招商新能源控股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2-040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与招商新能源控股 签订光伏电站开发及收购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腾晖)与招商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新能源控股")于2012年06月19日在深圳签署了《协议书》。 本协议主要内容为在中利腾晖与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已签署的三年内合作开发及收购1GW光伏电站协议的基础上(详见公告2012-019),就首期位于青海、甘肃、新疆等省区300MW光伏电站进行开发及收购。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招商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中文) China merchants new energy hoidings limited(英文) 注册地址:英属维京群岛(中文) 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英文) 办公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翼10楼1011室 法定代表人:李原 注册资本:50000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在中国进行屋顶太阳能电站系统的开发和运营。 成立时间:2012年4月2日 招商新能源控股在中国进行屋顶太阳能电站系统的开发和运营,目前拥有不少于180MW的中国仓库屋顶太阳能电站的专属经营开发权。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公司与招商新能源控股未曾发生过相类似业务交易。中利腾晖子公司腾晖电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腾晖)拟参股招商新能源控股(详见公告2012-041) 招商新能源控股的控股股东为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招商局集团下属企业,有良好的金融保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约双方 甲方: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招商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主要合同条款 1)收购方式:甲方在青海、甘肃、新疆等省区开发建设光伏电站,由甲方在项目当地注册项目公司,电站并网发电及验收后乙方收购项目公司股权。 2)甲方负责申报光伏电站项目,并对项目进行建设期融资,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及并网事宜,乙方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助推进。 3)电站交付时间:在2013年6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分批交付300MW光伏电站,并办理产权交割手续。 4)付款方式:电站产权交割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电站总价的70%,电站交付半年内,支付到总价的90%,余额10%作为质保金在交付一年内付清。 5)违约条款:甲方确保电站的装机容量及输出电量,如未达到甲乙约定数量,由甲方增加装机容量补足,增加装机容量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建成电站并网发电验收后,且确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前提下,如乙方不予收购本协议约定的光伏电站,乙方应支付甲方电站销售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6)协议签署时间:2012年06月19日。 7)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履行将对公司2012~2014年营业收入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合同对于中利腾晖开拓国内电站市场业务具体积极意义。 3、公司现有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本次协议的能力。 4、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其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合同而对交易对手形成市场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协议实现的前提是需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光伏电站建设,并办理完产权交割手续。协议履行具有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6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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