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2-19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6月21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高要市金渡世纪大道168号广东鸿图会议中心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剑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3,727,18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8.86%。 2、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2,48,3,3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1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43,8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84%。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62,927,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237,1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弃权56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62,926,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238,1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弃权56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 2.2、发行方式 同意62,927,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237,1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弃权56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 2.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62,926,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238,1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弃权56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 2.4、发行数量 同意62,926,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238,1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弃权56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 2.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62,927,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237,1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弃权56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 2.6、限售期 同意62,927,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237,1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弃权56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 2.7、上市地点 同意62,927,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237,1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弃权56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 2.8、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62,926,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238,1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弃权56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 2.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同意62,927,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237,1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弃权56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 2.10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同意62,927,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237,1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弃权56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62,927,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237,1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弃权56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62,927,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799,9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62,926,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233,0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67,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同意62,927,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237,1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弃权56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2,927,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232,0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67,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62,927,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232,0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67,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广东鸿图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议案》; 同意62,926,2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 反对233,0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67,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的高向阳律师、戴毅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广东鸿图《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2-20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11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6月21日下午1:00在广东鸿图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汪月祥委托独立董事孙友松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邹剑佳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捐赠善款100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员工生活区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3200万元兴建员工生活区,其中基础建设投资额约为2900万元,配套设施投资额约为300万元。生活区建设用地位于高要市金渡镇D2小区地块(一厂区侧门对面,一二厂区之间),占地面积10418㎡。建设项目包括集体宿舍、大型饭堂、篮球场、羽毛球场及其它康乐活动场所等,建筑面积约19922.8㎡。 该生活区为员工自用,不以出租出售为目的,并且不属于《深交所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所规定的风险投资。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