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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商务 股票代码:000863 公告编号:2012-027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6-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21日下午2: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长江南路918号三湘海尚城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45,733,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8%。 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了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全部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高波代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2011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参见2012年4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统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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