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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8 股票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12-012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6月25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2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高国华先生请求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同意其辞职申请;高国华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董事职务。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阮小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该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李世俊先生、王怀世先生、沙智慧女士、虞良杰先生对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2年6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6月27日 附:新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阮小江先生,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连铸办技术科长,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三炼分厂工程师、特炼分厂厂长、一分厂厂长、技术中心主任兼特板炼钢分厂厂长、特板总厂厂长,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兼中板分厂厂长。属于公司关联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08 股票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12-013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仔细查阅阮小江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工作表现等资料,认为,阮小江先生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职业素质, 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提名、聘任阮小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同意聘任阮小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世俊 王怀世 沙智慧 虞良杰 2012年6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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