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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中海集运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2-013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大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26日(星期二)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888号艾福敦酒店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经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推举,公司董事总经理黄小文先生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主持了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8人,共持有代表公司股份6,281,418,04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3.764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及聘任的有关中介机构列席了会议。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共审议9项议案,有关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12年4月27日发表于www.sse.com.cn 的会议资料。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以普通决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本公司二○一一年度经审核的境内外财务报告
二、本公司二○一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本公司二○一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本公司二○一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本公司二○一一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六、聘请安永会计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一二年度境外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确定其酬金
七、续聘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一二年度境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确定其酬金
八、本公司二○一二年度董事、监事薪酬
九、本公司二○一一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监票与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代表、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代表、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对本次大会的投票结果进行了核查。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诚敏先生为本次大会出具见证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本公司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本公司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6月26日 股票简称:中海集运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2-014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6月26日在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1888号上海艾福敦酒店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绍德先生主持。本公司应出席董事15名,亲自出席10 名,公司副董事长张国发先生和董事张建华先生授权委托董事长李绍德发先生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公司董事林建清先生授权委托公司副董事长许立荣先生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公司董事王大雄先生授权委托公司董事黄小文先生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公司,公司董事张荣标先生授权委托公司董事赵宏舟先生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本公司其余董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本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林建清先生辞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委任丁农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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