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财政部重申绝不收“过头税” 2012-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在各地税收收入增幅回落情况下,“过头税”问题显然已引起中央有关部门的关注。在国税总局局长肖捷本月中旬在山西调研时明令不收“过头税”后,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在江苏调研时再次要求各地“绝不收‘过头税’”。 谢旭人在调研过程中表示,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运行情况和趋势的分析,支持税务、海关等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绝不收“过头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征收,防止出现虚增非税收入等情况。 谢旭人还表示,各级财政部门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定不移地抓好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实,认真实施好结构性减税政策,特别是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需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肖波)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