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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2-014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6-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利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80,906,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6.37%。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11年度不分配不转增,留存利润用于以后年度分配以及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2012年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向其支付2011年的审计报酬80万元。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黑龙江思普瑞律师事务所鞠宏毅律师、张谨星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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