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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2-08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29日在名人苑宾馆康健楼2楼(上海浦东张扬路2988号)召开。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0人,代表股份737,288,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9425%,其中B股股东持有公司4,635,940股有表决权股份。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施伟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逐项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决定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0,780,943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公司本部的未分配利润362,689,789.34元结转下一年度。 5、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融资、担保和委托贷款计划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定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工作,并同时承担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两项合计180万元。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罗伟德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伟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符合董事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于先期提请上海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全过程经上海金英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201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该所认为:公司本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30日 附:表决结果 一、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12年度融资、担保和委托贷款计划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罗伟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2-09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6月29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董事长舒榕斌先生因病请假,委托董事施伟民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罗伟德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 审议通过关于内控规范实施进展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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