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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6-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2-029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2. 召开时间:2012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时,会期半天。 3.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 董事长胡守斌先生授权副董事长傅勇国先生主持 7.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代理人)31人、代表股份229,007,88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1.4435%。 其中,现场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 11人、代表股份172,247,278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8.69%; 网络出席情况:股东 (代理人)20人、代表股份56,760,60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2.7505%。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1.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72,247,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6,0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40%;反对629,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85%;弃权83,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5%。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228,294,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887%;反对629,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747%;弃权83,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655%。 表决结果:通过。 2.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72,247,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6,0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40%;反对526,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81%;弃权186,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9%。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228,294,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887%;反对526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300%;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813%。 表决结果:通过。 3. 《2011年度财务决算》;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72,247,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6,0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40%;反对526,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81%;弃权186,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9%。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228,294,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887%;反对526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300%;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813%。 表决结果:通过。 4.《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710,962.15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29,214,857.4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921,485.75元后,加上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31,754,980.02元,201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544,456.42元。经董事会研究,鉴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已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于公司接下来的“退二进三”、“三旧改造”、生产基地的升级转移、全国营销网络建设、辽阳生产基地建设及其他项目的需要,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的发展规划下,现决定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72,247,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6,0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40%;反对610,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754%;弃权102,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6%。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228294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887%;反对610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665%;弃权102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48%。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72,247,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6,0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12%;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9%;弃权186,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9%。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228338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078%;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109%;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813%。 表决结果:通过。 6.《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5,383,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没有参与表决,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56,864,098票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6,0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12%;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9%;弃权186,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9%。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71474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0725%;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6695%;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80%。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没有参与表决,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56,864,098票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修订<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72,247,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6,0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12%;反对585,5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5%;弃权8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3%。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228338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078%;反对5855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557%;弃权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65%。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228338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6,0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12%;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9%;弃权186,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9%。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228,338,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078%;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109%;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813%。 表决结果:通过。 9.《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72,247,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6,0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12%;反对511,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010%;弃权157,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8%。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228338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078%;反对511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233%;弃权157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689%。 表决结果:通过。 10.《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72,247,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6,0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12%;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9%;弃权186,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9%。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228,338,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078%;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109%;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813%。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向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申请增加1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72,247,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6,0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12%;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9%;弃权186,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9%。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228,338,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078%;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109%;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813%。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轻纺支行申请增加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72,247,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6,0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12%;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9%;弃权186,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9%。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228,338,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078%;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109%;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813%。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增加1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72,247,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6,0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12%;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9%;弃权186,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9%。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228,338,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078%;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109%;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813%。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增加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72,247,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6,0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12%;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9%;弃权186,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9%。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228,338,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078%;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109%;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813%。 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72,247,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6,0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12%;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9%;弃权186,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9%。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228,338,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078%;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109%;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813%。 表决结果:通过。 16.《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72,247,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6,0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12%;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9%;弃权186,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9%。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228,338,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078%;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109%;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813%。 表决结果:通过。 17.《关于向渤海银行广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72,247,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6,0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12%;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09%;弃权186,1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9%。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228,338,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078%;反对48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109%;弃权186,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813%。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1 至7项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4月21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上述第8至17项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6月8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有关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春爽、邹晓冬 3. 网络投票的意见摘录: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2-030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6月28日晚间接到股东吴树容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给东莞信托有限公司18,000,000股本公司股票已于6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解除质押手续。吴树容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18,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043%。2011年12月23日,吴树容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8,000,000股押给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登记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有关当时的质押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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