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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铝 编号:临2012-32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2012-07-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605,000股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2年7月9日 ●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阳光铝”,代码:600673)前身为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之光”,代码:600673) 一、东阳光铝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东阳光铝股权分置改革基本情况 东阳光铝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要为: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4386107股;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流通股股东支付非流通股股东可获得的转增股份,使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每10股转增3.5股的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 实施的时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12月29日;除权日为2005年12月30日;公司股票复牌及新增可流通股票上市日为2006年1月4日。 2、东阳光铝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追加对价的实施情况 东阳光铝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东阳光铝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有关股东做出的特别承诺: 1、除履行法定承诺外,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光铝业”特别承诺: (1)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2)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三十七个月至第四十八个月内,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东阳光铝前3年经审计的每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注:2006年11月30日,阳之光非公开发行方案经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42号“关于核准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批文;2007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192号“关于同意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告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批文。2007年12月5日,完成了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以资产认购股份2.59亿股的股权登记事宜,2007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5名机构投资者完成发行0.28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完毕后,深圳东阳光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总股本由126,733,394股增至413,733,394股。 阳之光铝业作为深圳东阳光的一致行动人承诺:自阳之光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其拥有阳之光的股份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除履行法定承诺外,深圳市事必安投资有限公司特别承诺: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不减持,第二年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5%,第三年累积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0%。 三、东阳光铝自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1)是否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是 2008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2007年末的总股本413,733,394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413,733,394股。该转增方案于2008年5月16日实施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827,466,78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5,207,76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2,259,024股。 (2)是否发生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是 2006年11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经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42号“关于核准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批文;2007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192号“关于同意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告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批文。2007年12月5日,完成了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以资产认购股份2.59亿股的股权登记事宜,2007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5名机构投资者完成发行0.28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完毕后,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总股本由126,733,394股增至413,733,394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 (1)是否发生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是 股改结束后,公司原控股股东阳之光铝业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2,126,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5%,2007年1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2.87亿股后,阳之光铝业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2,126,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6%;深圳东阳光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0% (2)是否发生因股权拍卖、转让、偿还代付对价、其他非交易过户等导致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是 公司股东阳之光铝业于2008年1月16日与深圳市乳安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并于2008年1月23日办理完股份过户手续,股份转让后,阳之光铝业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626,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2%。 注1: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阳之光铝业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9,253,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2%;深圳东阳光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0%。 注2:深圳市乳安投资有限公司受让阳之光铝业部分股权并承诺遵守阳之光铝业做出的限制流通承诺,该部分股份可以在2010年12月7日上市流通。 四、东阳光铝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2)特字第040004号《关于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东阳光铝2011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 基于东阳光铝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阳之光铝业承诺同意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未来若有因本次解禁引起的法律问题,由阳之光铝业承担。东阳光铝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东阳光铝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拟上市数量为605,0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拟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7月9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基于对于东阳光铝股权分置改革未明确表示意见的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尚未与东阳光铝取得联系,以及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尚需东阳光铝确认,致使公司分批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阳之光铝业承诺,同意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未来若有因本次解禁引起的法律问题,由阳之光铝业承担。东阳光铝分别于2007年1月4日、2007年2月15日、2007年5月10日、2007年7月11日、2008年1月11日、2008年7月16日、2009年1月20日、2009年7月24日、2010年12月7日安排了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第八批、第九批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5、说明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十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7年1月4月; 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11,171,120股; 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7年2月15日; 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3,212,050股; 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7年5月10日; 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1,451,500股; 公司第四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7年7月11日; 公司第四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1,021,825股; 公司第五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8年1月11日; 公司第五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7,794,010股; 公司第六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8年7月16日; 公司第六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4,846,050股; 公司第七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9年1月20日 公司第七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5,141,102股。 公司第八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09年7月24日 公司第八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695,400股 公司第九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2010年12月7日 公司第九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5,459,520股 东阳光铝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签署的限售流通股上市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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