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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2-027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6月27日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2年6月30日在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D1大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简德荣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房产租赁协议变更暨关联交易案 1. 具体内容详见本司今日同时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房产租赁协议变更暨关联交易公告》; 2. 关联董事3人:简德荣-公司最终控股公司(台湾)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陈彦君-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台湾)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系本次交易对方厦门灿坤商贸有限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庄兴-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台湾)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系本次交易对方厦门灿坤商贸有限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依规定回避表决; 3. 本案已于2012年6月29日提交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认可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基于自身营运需要及长远规划,同时考量原已租赁给关联方作为文创园区项目的持续运作需要,对未投入运作的部份房产作出租赁变更,符合双方意愿,本次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且经双方友好协商,均不存在违约责任,变更后的租赁单价与原定价一致,合乎市场定价并高于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格,定价客观、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表决本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通过《关于房产租赁协议变更暨关联交易议案》的决议。 4. 本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 表决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4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案 1. 根据厦门证监局《关于做好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应在2012年7月15日前分别向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内部控制实施进展情况报告 2.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1. 根据《厦门证监局关于转发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详见今日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修订预案)。 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四:提请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时间:2012年7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整 地点:中国漳州龙池开发区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会议; 具体详见本司今日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2-02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产租赁协议变更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厦门灿坤”)及董事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第2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指引》、第6号 《上市公司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就有关本公司拟变更原与关联方厦门灿坤商贸有限公司(简称“灿坤商贸”)签订的《租赁合同》,双方协商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产生关联交易编制本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厦门灿坤于2011年8月13日召开2011年第四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与关联方灿坤商贸签署《租赁合同》,并于2011年9月6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租赁案,《租赁合同》协议由公司将所属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88号的厂房包括工厂附属用地、地上建筑物及有关的附属设施、设备等出租给灿坤商贸,作为3C文创、酒店、餐饮及文化产业园广场等之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11年8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的《2011年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房产出租暨关联交易公告》和2011年9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 公司基于自身营运考量和长远规划,拟收回灿坤商贸虽已租赁但还未正式营运的部份厂房(北楼厂房)和附属用地,以自行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于2012年6月30日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变更五部分:(1)租赁面积变更、(2)租金变更、(3)保证金变更、(4)提成租金变更、(5)租赁期限变更。 3、 本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房产租赁协议变更暨关联交易议案后生效。 4、 承租方灿坤商贸与本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与灿坤商贸的关联交易。 5、 董事会审议房产租赁协议变更暨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12年6月30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表决通过《关于房产租赁协议变更暨关联交易议案》。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基于自身营运需要及长远规划,同时考量原已租赁给关联方作为文创园区项目的持续运作需要,对未投入运作的部份房产作出租赁变更,符合双方意愿,本次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且经双方友好协商,均不存在违约责任,变更后的租赁单价与原定价一致,合乎市场定价并高于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格,定价客观、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表决本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通过《关于房产租赁协议变更暨关联交易议案》的决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6、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 交易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厦门灿坤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88号二层201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88号二层201室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88号二层201室 法定代表人: 阎俊杰 注册资本: USD600万 营业执照号:350200400040071 主营业务:从事日用百货、家用电器、计算机及配件、通迅器材、机电设备、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厨房用品及相关配套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东-丰龙发展有限公司(香港)、最终控股公司-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2、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1) 历史沿革:厦门灿坤商贸有限公司系为承租本标的,专门由(香港)丰龙发展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3日在福建省厦门市注册成立。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2011年度营业收入:0元、2011年度净利润:-3,737,198.19元、2011年12月31日净资产:34,454,401.81元。 7、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厦门灿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厦门灿星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差旅方面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与子公司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灿星商贸有限公司存在采购产品的经营性关联交易。 2、 构成具体关联关系说明: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标的资产概况: 原《租赁合同》的交易标的系本公司将所持有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88号的房产及土地出租给关联方灿坤商贸,该出租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它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原《租赁合同》的交易标的经委托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之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可查阅备查文件-北方亚事评报字【2011】第091号《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租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4月30日;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具体情况如下第3点“原《租赁合同》交易标的基本资料及定价情况表(1)、(2)”。 2. 本次变更部分租赁面积并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续租部分以评估基准日2012年5月31日重新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报告可查阅备查文件-北方亚事评报字【2012】第151号《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租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由于距离原签署的《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且标的周边情况未发生较大变化,经重新评估后的单价变化不大,续租的标的参考原定价,每平米的租赁价格不变。具体详见如下第4点“本次租赁交易标的基本资料及定价情况”及第5点“评估过程”及第6点“本次《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对交易标的变更情况”。 3.原《租赁合同》交易标的基本资料及定价情况,如下表(1)、(2):评估基准日2011年4月30日 (1)房屋建筑物: 单位:人民币元 ■ (2)土地(空地): 单位:人民币元 ■ 4.本次调整租赁交易标的基本资料及定价情况,如下表(1)、(2):评估基准日2012年5月31日 (1)房屋建筑物: 单位:人民币元 ■ (2)土地(空地): 单位:人民币元 ■ 5、评估参考案例: 市场法评估比较案例: 根据估价对象状况和估价目的,从搜集的交易实例中选取三个与估价时点相近且成交价格为正常价格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估价对象价格影响因素说明表: ■ ③ 估算价格求取: ■ 收益法评估案例 根据估价对象状况和估价目的,从搜集的交易实例中选取三个与估价时点相近且成交价格为正常价格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估价对象价格影响因素说明表: ■ 估算价格求取: ■ 用收益法通过测算的房地产价值求取市场租金 ■ 根据市场法及收益法分别测算出估价对象租金为16.99元/㎡.月及20.11元/㎡.月,由于估价对象所处区域内类似类型的房屋租赁市场较活跃,使用市场比较法测算的租金能更好的反映估价对象真实的市场租金,故本次估价以市场法所占权重为70%,收益法所占权重为30%的加权平均法确定估价对象市场租金。具体计算如下: ■ 厂房租金(含土地使用权)的评估结果 通过上述评估方法,委估房地产经测算后的评估结果如下表: ■ 6、本次《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对交易标的变更情况如下: (1)租赁面积、租金及保证金变更,调整后每平方米租赁价格不变。 (单位:人民币元) ■ (2)提成租金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3)租赁期限变更 原《租赁合同》合约有效期为2011年9月16日-2014年9月15日,本次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经公司股东会通过本房产租赁协议变更暨关联交易案后生效,《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房产租赁协议变更暨关联交易议案之日起计算,期限3年。 7、交易标的运营情况: 原《租赁合同》生效后,灿坤商贸开始进驻,并策划及推进以标的之一的南楼厂房及附属用地配套作为文创项目的海西油画中心,今年3月份油画中心已进入试营业阶段。考虑文创园区项目的持续运作需要,南楼厂房及附属用地由灿坤商贸继续承租。 另外标的之一的北楼厂房及附属用地,从出租至今还处于未营运状态,公司拟收回自行使用。 8、土地房产出租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说明:本次调整租赁协议不涉及债权债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2011年8月13日与灿坤商贸签订《租赁合同》时,已委托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之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所出租标的以截止2011年4月30日的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同时根据标的物的实际使用情况经双方协商后议定交易价格。 本次变更租赁面积并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出租标的以截止2012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再次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由于距离原签署的《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且标的周边情况未发生较大变化,再次评估的价格也变化不大,虽有微涨但还是小于原签订《租赁合同》时的租赁价格,本次续租的标的参考原定价,每平米的租赁价格不变。 五、变更后的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租赁面积:由43,121㎡调整为12,874㎡ ,即租赁物变更为南楼厂房,包括工厂附属用地、地上建筑物及有关的附属设施、设备。 2、 成交金额:租金以年度租金计算,租金由1000万元/年调整为300万元/年(含税)。并依据承租方主营收入金额(经审计报告审核确认)加收提成租金,以主营收入金额500万为准对超额部分分段计算提成比例如下: (1)主营收入501万至1,000万:收取超额部分5%; (2)主营收入1,001万至1,500万:收取超额部分3%; (3)主营收入1,501万以上:收取超额部分2%。 3、 租赁保证金:由500万元调整为150万元,在《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生效并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完成后七日内由出租方向承租方退回租赁保证金差额350万元。而150万元的保证金由出租方保管,租赁期满不计利息退回承租方。 4、 预付租金:原承租方预付2012年下半年的租金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本案后,由出租方将多付部份在7个工作日内退回给承租方。 5、 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关联交易案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6、 本《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双方当事人于2012年6月30日签署。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关联交易案后生效。 7、 其余条款不变,依照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具体详见公司于2011年8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房产出租暨关联交易公告》。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它安排: 1、 人员安排:不存在人员问题; 2、 本次交易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由于营运需要,灿坤商贸与公司子公司厦门灿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厦门灿星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差旅方面经营性关联交易;与子公司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灿星商贸有限公司存在采购产品的经营性关联交易。 3、 是否产生同业竞争说明及解决措施: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案标的资产系公司所属位于厦门市湖里区的原厂房,公司基于自身营运需要及长远规划,同时考量关联方灿坤商贸对文创园区项目的持续运作需要,公司拟收回租赁方未投入使用的北楼厂房及附属用地,以自行使用,南楼厂房及附属用地由灿坤商贸继续承租。收回部份房产及附属用地后,经过测算未来3年现流减少约2100万,而净流入为人民币900万元以上;减少租赁面积后的房产每年计提折旧约为94万元,租赁面积虽然减少,年租金还是远超过折旧金额,收益依旧可期。本次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4,614,217.02 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案已于2012年6月29日获得独立董事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基于自身营运需要及长远规划,同时考量原已租赁给关联方作为文创园区项目的持续运作需要,对未投入运作的房产作出租赁变更,符合双方意愿,本次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且经双方友好协商,均不存在违约责任,变更后的租赁价格与原定价一致,合乎市场定价并高于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格,定价客观、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表决本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通过《关于房产租赁协议变更暨关联交易议案》的决议。 十、备查文件: 1. 厦门灿坤201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 关于房产租赁协议变更产生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3. 厦门灿坤与灿坤商贸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4. 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2]第151号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2-029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201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7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7月23日-7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23日下午3:00至2012年7月2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7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 9、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2年7月17日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议案二:关于房产租赁协议变更暨关联交易案 议案三:关于改选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司于2012年7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房产租赁协议变更暨关联交易公告》、《2012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述议案二属于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登记日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2年7月20日(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30,到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D1大楼董秘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在会议的5天前进行登记。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委托出席者持授权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赁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之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明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512 2、 投票简称:“灿坤投票” 3、 投票时间: 2012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的任意时间; 4、 在投票当日,“灿坤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6、计票规则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7月2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7月24日下午3:00。 2、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互联网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u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4、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7月23日下午3:00至2012年7月2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3、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4、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 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闽灿坤B”B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络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孙美美、熊建林 电话:0596-6268103、6268161 传真:0596-6268104 邮编:363107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201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 2012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七、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书表决方式以“ √”填写,凡不填或多填均为无效,视作弃权处理。 ■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签署日期: 特此通知!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2-030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解除 对其印尼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1年4月23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董事会及2011年5月21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对其印尼全资子公司PT.TSANN KUEN ZHANGZHOU INDONESIA(以下简称“TKLI”)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11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2011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1年5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年6月漳州灿坤开立STAND BY L/C 100万美元,担保TKLI向银行申请额度,银行保函到期日为2012年6月30日。 201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通过漳州灿坤向关联方RICH STAR LIMITED转让其在香港所持有的两家全资子公司健力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健力”)及康滔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康滔”)的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12年6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转让其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其中香港健力持有TKLI的99%股权,香港康滔持有TKLI的1%股权。截止该公告披露日,TKLI已开立未结清信用证为17.52万美元,最后一笔到期日为2012年6月22日。详如下表: TKLI信用证已开立未结算明细表 ■ 截止日前,香港健力和香港康滔的股权转让手续还在办理中,TKLI已结清上表提及的信用证,漳州灿坤开立的银行保函已到期,漳州灿坤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漳州灿坤将不再为TKLI提供任何担保事项。TKLI不会因上述股权转让关联交易而产生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2-031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2年6月30日在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D1大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青兴先生主持,公司的董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 关于改选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魏学忠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2年6月29日向监事会提出辞职,由于该员的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通过改选后生效,并在改选的监事就任前,仍需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2、 监事会推选杨永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3、 改选任期:任期届满日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其他成员任期一致,即自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过本案之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止。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6月30日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改选候选人简历 杨永全简历: 男,1965年12月25日出生,台湾嘉义县人,毕业于台湾大学会计学系, 工作经历如下: 2009.12- 迄今 (台湾)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部副总经理 2007.11 -2009.12 (台湾)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部资深协理 2006.08 -2007.10 (台湾)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部协理 2005.03 -2006.07 (台湾)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部资深经理 2003.10-2005.02 (台湾)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部经理 2003.06-2003.10 (台湾)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服务部经理 1996.07-2003.06 (台湾)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服务部经理 与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担任关联方(台湾)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副总。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2-032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魏学忠先生因其个人原因于2012年6月29日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股东代表监事职务。 鉴于魏学忠先生在任期内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改选的监事就任前,魏学忠先生仍需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已提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今日同时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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