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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2-023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补充说明 2012-07-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于2012年6月28日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利润分配预案。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11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49,414,718.58元,母公司净利润 14,054,878.4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05,487.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54,584,143.84元,减去2010年度分配的利润33,347,482.19元(2011年已实施),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3,886,052.27元。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将利润留存公司进行生产经营。 二、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说明 公司在制定以上利润分配方案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 1、公司2012年度的资金需求主要为开发建设自有电子专业市场。2012年公司在建的电子专业市场有济南山大路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石家庄民族路项目(在建)及芜湖芜纺厂项目(该项目经2012年6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出售给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计划参与新项目1个。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于资金需求较大。 2、根据各项目的开发进度,2012年度计划购买电子专业市场用地及开发支出计233,472.32万元(截至2012年6月实际支出91,851.4万元);根据各项目的销售计划,2012年度计划销售回款计160,154万元(截至2012年6月实际回款47,350万元);资金缺口73,318.32万元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解决,2011年末本公司自有资金48,618万元,计划2012年贷款99,850万元(截至2012年6月实际贷款20,000万元)。 3、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持续性的影响,2012 年信贷将继续保持趋紧的态势,贷款难以取得,同时销售回款亦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为促进公司更稳健、高效发展,着眼于股东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将利润留存公司进行生产经营。 三、公司最近三年(2008年度至 2010 年度)的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达到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56.14 %,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且已给予股东适当、合理的回报。
若201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亦符合公司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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