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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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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8TitlePh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ZHEJIANG KANGSHENG CO.,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坪山工业园1幢)

2012-07-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

  签署日:2012年7月3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除此之外不在集中竞价系统和其他任何场所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债券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为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或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债券大宗交易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低于5,000张且交易金额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债券份额在协议平台无法卖出,请投资者关注该等债券交易风险。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康盛股份”)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7号文核准。

  3、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本期债券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114,112.39万元(2012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合并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为39.6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1.89%);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7,433.41万元(2009年、2010年及201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90%-7.8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7月4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并根据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7月5日(T日)在《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的形式进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2,000万元和18,000万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1)如询价日(T-1日)网下询价申购数量与未参与网下询价但于发行首日(T日)14:00前提交《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网下认购承诺函》参与认购的数量合计不足18,000万元,则于T+1日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上公开发行;

  (2)截至T+1日15:00前,如网上预设发行量2,000万元和回拨至网上发行数量的合计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否则,则将剩余部分于T+2日全部回拨至网下认购发行;

  (3)如果截至T+3日15:00前发行认购总量不足20,000万元,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11、网上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0”,简称为“12康盛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5,000张(50万元),超过5,000张的必须是5,000张的整数倍(即50万元的整数倍)。网上认购的次数不受限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101690”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12095”。

  12、参与网下认购的投资者可以打印本发行公告附件二《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网下认购承诺函》,按要求正确填写,并在网下发行期间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情况,确定投资者的配售金额。网下最小认购数量为5,000张(50万元),超过5,000张的必须是5,000张(50万元)的整数倍。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2年7月3日(T-2日)的《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5、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和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康盛股份、公司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2亿元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之行为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认购承诺函》《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网下认购承诺函》
《配售缴款通知书》《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网下询价日2012年7月4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T日)、网上认购起始日、网下认购起始日2012年7月5日,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上申购的日期以及网下认购起始的日期
评级机构、鹏元资信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报告《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不超过4.3亿元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投资者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符合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交易条件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简称为“12康盛债”)。

  2、发行规模:人民币2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90%-7.8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范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第三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的形式进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发行对象:(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2)网下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3、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2,000万元和18,000万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1)如询价日(T-1日)网下询价申购数量与未参与网下询价但于发行首日(T日)14:00前提交《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网下认购承诺函》参与认购的数量合计不足18,000万元,则于T+1日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上公开发行;

  (2)截至T+1日15:00前,如网上预设发行量2,000万元和回拨至网上发行数量的合计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否则,则将剩余部分于T+2日全部回拨至网下认购发行;

  (3)如果截至T+3日15:00前发行认购总量不足20,000万元,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14、发行首日:2012年7月5日

  15、起息日:2012年7月5日。

  16、付息日: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7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7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8、本金兑付日:2017年7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7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0、信用级别、资信评级机构及跟踪评级安排: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

  自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康盛股份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亦将持续关注与康盛股份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2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全额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如本次认购总量不足2亿元,剩余部分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5、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不通过集中竞价系统竞价交易,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场所上市交易。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7、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交易日工作事项
T-2日

  (2012年7月3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评级报告
T-1日

  (2012年7月4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2年7月5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如有)

T+1日

  (2012年7月6日)

网上认购截止日

  网下认购日

T+2日

  (2012年7月9日)

网下认购日
T+3日

  (2012年7月10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向获网下配售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网下认购的各投资者应不晚于当日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收款账户

T+4日

  (2012年7月11日)

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若截至T+1日,网上预设发行量2,000万元和回拨至网上发行数量的合计获得全额认购,则T+2日和T+3日网下发行自动终止。缴款截止日仍为2012年7月10日(T+3日)不变。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1、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利率询价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90%-7.8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范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固定不变;第三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3、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2年7月4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2年7月4日(T-1日)10:00—15:00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4、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①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②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

  ③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④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⑤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⑥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机构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2年7月4日(T-1日)10:0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③加盖单位公章后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传真号码:0571-87902749、87903769; 咨询电话:0571-87901941、87903138;

  联 系 人:余剑霞、胡芳超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2年7月5日(T日)在《证券时报》和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1、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2亿元,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为2,000万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1)如询价日(T-1日)网下询价申购数量与未参与网下询价但于发行首日(T日)14:00前提交《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网下认购承诺函》参与认购的数量合计不足18,000万元,则于T+1日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上公开发行;

  (2)截至T+1日15:00前,如网上预设发行量2,000万元和回拨至网上发行数量的合计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否则,则将剩余部分于T+2日全部回拨至网下认购发行;

  (3)如果截至T+3日15:00前发行认购总量不足20,000万元,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3、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2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7月5日(T日)和2012年7月6日(T+1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4、认购办法

  (1)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0”,简称为“12康盛债”。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5,000张(50万元),超过5,000张的必须为5,000张的整数倍(即50万元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2年7月5日(T日)之前开立深交所证券账户,并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2012年7月5日(T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5、登记与结算

  网上发行的登记和结算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四、网下发行

  1、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2亿元,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18,000万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1)如询价日(T-1日)网下询价申购数量与未参与网下询价但于发行首日(T日)14:00前提交《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网下认购承诺函》参与认购的数量合计不足18,000万元,则于T+1日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上公开发行;

  (2)截至T+1日15:00前,如网上预设发行量2,000万元和回拨至网上发行数量的合计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否则,则将剩余部分于T+2日全部回拨至网下认购发行;

  (3)如果截至T+3日15:00前发行认购总量不足20,000万元,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次网下认购的每个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5,000张(50万元),超过5000张的必须是5,000张(50万元)的整数倍。

  3、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4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7月5日(T日)、2012年7月6日(T+1日)、2012年7月9日(T+2日)每日的9:00-17:00和2012年7月10日(T+3日)的9:00-15:00。

  4、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发行首日2012年7月5日(T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未参与网下利率询价,在网下发行期间欲参与网下认购的投资者可以打印本发行公告附表二《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网下认购承诺函》,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3)提交《认购承诺函》

  ①未参与网下利率询价,在网下发行期间欲参与网下认购的投资者应在2012年7月5日(T日)至2012年7月10日(T+3日)下午13:30前将《认购承诺函》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②已经参与网下利率询价且不再在原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有效申购量的基础上增加申购量的机构投资者,无需再提交《认购承诺函》;若需增加申购量的,则需重新提交《认购承诺函》,新提交的《认购承诺函》的申购量须大于原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有效申购量,否则视为无效。

  投资者填写的《认购承诺函》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参与网下认购的投资者应于2012年7月5日(T日)至2012年7月10日(T+3日)13:3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A.机构投资者需提交:

  (下转D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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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