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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2-058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2-07-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5月15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2年5月1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现将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及调整说明 2012年5月15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末的总股本1774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774.5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公司于2012年5月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向102名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授予846.9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12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2年5月30日,由此公司总股本由17745万股增至18591.95万股。 根据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股权激励实施的情况,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派发现金总额仍然为1774.5万元。 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8591.9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544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 10股派0.859000元;对于 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 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 年7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7月 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7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成都市蜀西路42号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贾勇、宋华梅 咨询电话:028-87506876 传真电话:028-87506980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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