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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要约收购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12-07-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01号)《关于核准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告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公告了《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约定自2012年6月21日起向鄂武商A除收购人以外的全体流通股股东(不含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汉通投资有限公司)发出部分要约,收购其所持有的流通股份。本次要约收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二、要约收购目的 收购人此次要约收购的原因是为进一步增强对公司的影响力,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并看好公司未来的增长潜力。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鄂武商A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起始时间为2012年6月21日(含当日),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含当日),共计30个自然日。其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12年7月18日、19日、20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具体约定详见2012年6月20日刊登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要约收购的特别提示公告》、《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四、操作流程 1、流通股股东应在要约收购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预受要约事宜(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12年7月18日、19日、20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投资者可以就未预受要约股份继续办理预受要约。),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2、流通股股东申报过程中须关注下列要素内容
注: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类型为撤回预受要约,股东可以选择对预受要约的股份全部或者部分的撤回预受要约。 3、股东可以选择以其持有的流通股全部或者部分的预受要约,收购期满,收购人根据全部有效预受要约数量,确定同等收购比例进而确定对每一投资者有效预受要约股份的具体数量。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2012年6月21日公告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要约收购具体实施的提示公告》) 五、预受要约情况 截至2012年7月3日15:00,预受要约数量合计117,974,090股。 六、本次要约收购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2012年6月20日的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商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要约收购的特别提示公告》及6月21日公告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要约收购具体实施的提示公告》。 本次公告为要约收购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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