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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2-027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2-07-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7,066,51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经上述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35,599,775股。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修改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订条款附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并于2012年7月4日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357,066,517元变更为535,599,775元。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附: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章程第六条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7,066,517元。 修改后的第六条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5,599,775元。 2、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原章程第十九条为: 第十九条 公司是由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叶芦生、刘晓初、陈志程、池金明、周文贵、上官常川、林军、陈耿生、陈志勇、黄履端、付小珍、刘奇志、陈云岚、叶常青、龚严冰、郭建生、刘国川、袁振林、王凯文、庄弥前、翁健、李小焕、林宗杰、龚水金、李青、陈志伟、王贤斌、郑海棠、黄德永等31人系以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折股投入本公司。公司成立时股份总额为8008万股,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额具体如下:
修改后的第十九条为: 第十九条 公司是由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叶芦生、刘晓初、陈志程、池金明、周文贵、上官常川、林军、陈耿生、陈志勇、黄履端、付小珍、刘奇志、陈云岚、叶常青、龚严冰、郭建生、刘国川、袁振林、王凯文、庄弥前、翁健、李小焕、林宗杰、龚水金、李青、陈志伟、王贤斌、郑海棠、黄德永等31人系以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折股投入本公司。公司成立时股份总额为8008万股,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额具体如下:
2010年4月,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60,320,000股。 2011年9月,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320,640,00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2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12月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36,426,517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357,066,517股。 2012年4月,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535,599,775股。 3、修改公司章程第二十条 原章程第二十条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57,066,517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后的第二十条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35,599,775股,均为普通股。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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