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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西轴 公告编号:2012-031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1月12日,公司发布了第二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免除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37亿元债权部分利息的公告,其主要内容为:同意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归还2.37亿元债务截止协议生效日前所欠利息的10%后,免除剩余的90%利息。因公司现金流紧张,本事项2011年度未完成(详见公司2011年11月12日、2012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2012年上半年公司为减轻债务负担,于6月30日前已向长城公司支付完毕所欠2.37亿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债务利息的10%,即:727.71万元。按照长城公司批复内容,归还所欠利息10%后免除剩余90%,免除利息为6549.39万元。本事项增加公司2012年上半年营业外收入6549.39万元,公司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将上述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不违反财政部财会函[2008]60号和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函[2009]60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西轴 公告编号:2012-032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2012年6月28日,公司将第二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免除2.37亿元部分贷款利息计入2012年上半年营业外收入的事项,咨询了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将上述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不违反财政部财会函[2008]60号和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函[2009]60号的相关规定。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2年上半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第二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免除公司欠付的2.37亿元债务的部分利息,增加营业外收入6549.39万元所致。(详见公司今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系预测数据,公司2012年半年度经营业绩的详细数据将于8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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