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年第1号 2012-07-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406号文核准(核准日期2010年10月14日)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0年11月24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5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杨鶤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 注册资本: 1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李雪松 联系电话:0755-8316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璟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丰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十六个直属部门和两大销售业务体系,分别是:研究部、特定资产管理部、交易部、固定收益部、股票投资部、国际投资部、产品规划部、市场部、基金运作部、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监察法律部、风险管理部、宏观策略部、零售业务和机构业务。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特定资产的管理和客户咨询服务。交易部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固定收益部负责进行固定收益证券的研究、选择和组合管理。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国际投资部负责公司海外投资业务。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与精算等企业年金咨询工作。市场部负责基金营销策划、品牌推广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总裁办公室专门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董事会、党办及工会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宏观策略部负责国内外宏观经济研究,并提供针对性的投资策略。零售业务下辖零售区域、客户服务中心、电子商务部和渠道产品组,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的零售客户、渠道销售、直销运作和服务工作。其中,零售区域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电子商务部负责公司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各部门使用公司官方网站营销资源的归口管理和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渠道产品组负责公司的银行渠道开拓、销售推广服务工作,以及公司产品销售前包装整合工作。机构业务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的机构客户销售和服务工作。机构业务下辖养老金业务部、战略客户部、机构理财部-上海、机构理财部-南方和券商渠道组。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理财部-上海和机构理财部-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券商渠道组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另设非独立核算盈亏的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和郑州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沈阳和郑州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海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2012年5月24日,公司总人数353人,其中64%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杨鶤女士,硕士,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五届人大代表。1983年起历任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香港中银集团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招商银行证券部总经理;深圳中大投资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中信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招商银行独立董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何宝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总经理。1998年起曾先后在上海飞机制造厂、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部、中国投资公司投资部工作。2011年9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丁安华先生,硕士,董事。1984年起,历任交通部人民交通出版社编辑、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美国)波尔亚太有限公司和Fremont Corporation管理人员、加拿大皇家银行投资经理;2001年起历任招商局集团业务开发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企业规划部副总经理、战略研究部总经理、招商局集团(香港)董事、招商银行董事、招商证券董事。现任招商证券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2012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 董事。1988年起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教师。1995年4月进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桑自国先生,博士后,董事。1993年起历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中经信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经证券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永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1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陈小鲁先生,独立董事。1968年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历任战士、班长、排长、副指导员、团政治处副主任、主任。1979年起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二部参谋、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英国大使馆国防副武官、北京国际战略问题研究学会副秘书长、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2001年4月起,任博时公司独立董事。 赵榆江女士,独立董事。1978年起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外交学会北美处研究人员、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人员、英国高诚证券(HK)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法国兴业证券(HK)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康联马洪(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级投资顾问。2001年4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姚钢先生,独立董事。1985年起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讲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微观研究室主任助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任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汇通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2001年4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彭毛字先生,学士,监事。1982年8月起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农贷部国营农业信贷处科员、副处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发信贷部扶贫信贷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三部扶贫贷款管理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项目评估部副总经理、金桥金融咨询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任评估咨询部副总经理,债权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南宁办事处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监察审计部(纪委办公室)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兼任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年1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子公司专职监事(总经理级)。2011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窦广清先生,博士,监事。1987年起历任海军后勤学院财务教研室教员、中国银行塘沽分行会计科员工、中国银行塘沽分行计财科副科长、中国银行塘沽分行计财科科长、中国银行塘沽支行副行长,现任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4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杨林峰先生,硕士,监事。1988年8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年起历任华源集团控股之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上海市国资委直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林琦先生,硕士,监事。1998年起历任南天信息系统集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北京万豪力霸电子科技公司任技术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MIS系统分析员、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0年4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公司高管人员 杨鶤女士,简历同上。 何宝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任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开发部经理、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工作。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及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锐先生,1999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副总经理。1999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宏观研究员、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副总经理兼策略分析师。2005年至2006年由博时公司派往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做访问学者,期间在Allianceberstein的股票投资部门学习。2006年5月至今担任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经理。2007年后曾兼任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经理、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经理、 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QDII)基金经理、博时回报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 李志惠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经理。1993年7月起先后在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城市研究处、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工作。2004年9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雪松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88年起先后在北京市财政局统计科、日本大和证券综合研究所、中信证券、北京玖方量子软件技术公司工作。2001年3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小组金融工程师、市场部南方区域销售主管、市场部南方大区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零售业务部董事总经理。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现任公司督察长兼监察法律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 本基金基金经理:过钧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协会会员(CFA)。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市分行、美国GE资产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8月24日至2010年8月3日期间)。现任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6月10日至今)、博时转债增强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1月24日至今)。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邓欣雨先生,硕士。2001年9月至2005年7月在中山大学统计学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8年7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固定收益研究员。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何宝 委员:杨锐、邵凯、董良泓、夏春、王政、张峰、温宇峰、马越、魏凤春、侯湧。 何宝先生,简历同上。 杨锐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董良泓先生,简历同上。 夏春先生,经济学硕士。1996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工程系。1996年至1998年在上海永道(现为普华永道)会计财务咨询公司工作,任审计员。1998年至2001年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与金融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4年,在招商证券研发中心策略部任高级分析师。2004年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宏观与策略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经理兼平衡配置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总经理兼策略分析师、价值增长基金价值增长贰号基金基金经理。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混合组投资总监、首席策略分析师、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长,兼任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博时价值增长贰号基金基金经理。 王政先生,博士。1995年毕业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获博士学位。1995年至1997年在哈佛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97年起先后在美国新泽西州道琼斯公司、美国新泽西州彭博公司研发部、美国加州巴克莱全球投资公司工作。2009年5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ETF及量化投资组投资总监、上证超级大盘ETF及其联接基金、深证基本面200ETF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张峰先生,博士。1988年起先后在Haugen Financial System, 花旗集团TIMCO资产管理部、摩根士丹利投资公司、ASTEN INVESTMENT ADVISORS 工作。2010年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总监、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温宇峰先生,硕士。1994年起先后在中国证监会发行部、中银国际控股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公司、Prime Capital 、Fidelity International Limited (Hong Kong)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10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副总监兼博时裕隆封闭基金经理。 马越女士,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华夏基金担任研究员,雷曼兄弟担任研究员,花旗集团担任亚洲交通运输组主管/董事。2011年5月9日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部总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年8月正式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宏观策略部总经理。 侯湧先生,硕士。2000年起先后在上海成久投资有限公司、友邦保险、渣打银行、Cube Capital HK Ltd、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12年4月正式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兼任国际投资部总经理、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住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04.3479亿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石立平 电话:010-63639180 传真:010-63639132 网址: www.cebbank.com (二)主要人员情况 唐双宁先生,法定代表人。历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沈阳市分行常务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组成员兼沈阳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管理司司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光大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郭友先生,行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储备业务中心外汇交易部主任,中国投资公司(新加坡)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副司长,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现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行长。 陈昌宏先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曾任中共中央联络部干部,四川光大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止2012年3月31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托管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基金、国投瑞银景气行业基金、泰信先行策略基金、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基金、大成货币市场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基金(LOF)、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基金、国投瑞银创新动力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基金、博时转债增强型债券型基金、中欧新动力股票型基金、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14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333.68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专户理财、企业年金基金、QDII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二、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管人有关基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位,不留任何死角。 (2)预防性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内部控制,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构,业务操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内控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统内的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建立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基金托管部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督察体系,设立了风险管理处,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 4、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中国光大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规定》、《中国光大银行基金托管部保密规定》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基金清算、基金核算、监督稽核)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象监视系统和录音监听系统,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三、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事前监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资品种、投资组合比例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49)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A20版)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