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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联盟共识已成四大问题亟待解答 2012-07-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唐纳文
如往常一样,欧盟第19次峰会对有些重要细节没有做出解释。此次峰会的重要成果是对形成银行业联盟的共识已经形成,那么还有哪些问题亟待解答呢? 银行业监管者是否拥有实权? 尤其是银行业监管机构能否关闭问题银行,即使那些银行是成员国银行业的翘楚?它们应该有这种权力,否则基本上无法构成什么威胁。最终,我们必须看到该监管机构能迫使银行做出改变,即使它们没有提出注资的要求(所有其他运行良好的货币联盟所具有的职能)。欧元区成员国是否做好了准备“允许外国人关闭我们的银行/取消我们的抵押赎回权”? 银行业重组条件如何设置? 德国总理默克尔宣布,必须有条件允许银行业直接资本重组。这并不令金融市场感到意外,因为默克尔总理对条件非常热衷。但条件该如何设置呢?如果机制要正常运作,就必须有一组“常设条件”,而非针对个案一个个设定——满足上述与政治无关的注资程序的要求。 此前已经接受了欧元区救助的国家该怎么办? 假设今年年底之前银行业直接资本重组尚不会发生,那么名单上则有希腊、爱尔兰、葡萄牙、西班牙和塞浦路斯等已利用或将利用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的资金来拯救其银行体系的国家。其他国家救助银行使用的是国内资金。这些援助方案该如何中止? 这绝对是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而且对主权债务市场可能会带来巨大的影响,因为这影响到个别国家主权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 谁为存款提供担保? 这一点并未明确说明。如果存款由某国进行担保,而银行监管机构是超国家的,那么为什么某个主权国需要承担超国家层面的决定,如关闭某家银行带来的成本呢?不过,显然如果从泛欧元区层面对银行存款进行担保,也会带来成本负担——肯定会有人质疑,“为什么我们缴的税要用来给国外那些不负责任的银行的存款人作担保”? (作者系瑞银投资银行环球经济研究部副主管)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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