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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国通 证券代码:600444 公告编号:2012-028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7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62826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3%。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孙艺茹2位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该议案有效累计投票股权数为26282640*4个。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选举陈学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获赞成【2628264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选举许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获赞成【2628264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选举窦万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获赞成【2628264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选举王瑞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获赞成【2628264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陈学东先生、许强先生、窦万波先生、王瑞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鲍金桥、孙艺茹2位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国通管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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