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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2012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年产20万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项目"一期项目投产在即,届时生产经营需要大量的精对苯二甲酸(英文名:Pure Terephthalic Acid 缩写:PTA)原材料,为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2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在期货市场仅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精对苯二甲酸(英文名:Pure Terephthalic Acid 缩写:PTA)期货交易合约。 2、预计投入资金:公司预计2012年套期保值累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4,000万元(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如超过此额度,根据《公司章程》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资金来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化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且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同的商品期货品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全年期货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如拟投入保证金余额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仅拟进行与自身生产经营相关的精对苯二甲酸(缩写:PTA)等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关期货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准备好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七、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境内期货市场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12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12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与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12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2012年期货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如拟投入保证金余额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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