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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2-02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2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12年7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9名董事参加会议审议,8名有表决权的董事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佛山施诺奇加州电气有限公司、佛山市斯朗柏企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2009年-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公司董事长钟信才先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回避表决。 代表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Joerg Thaele(泰勒先生)和吴胜波先生由于时间关系及缺乏信息,无法对交易的关联关系作出核实和判断;对涉及该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及其各自的公允性、合理性、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也尚未能作出评估,因此他们对此议案投弃权票。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与佛山施诺奇加州电气有限公司、佛山市斯朗柏企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2009年-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与(香港)青海天际稀有元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说明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公司董事长钟信才先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回避表决。 代表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Joerg Thaele(泰勒先生)和吴胜波先生由于时间关系及缺乏信息,无法对交易的关联关系作出核实和判断;对涉及该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及其各自的公允性、合理性、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也尚未能作出评估,因此他们对此议案投弃权票。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09年与(香港)青海天际稀有元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说明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与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青海佛照锂电正极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说明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公司董事长钟信才先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回避表决。 代表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Joerg Thaele(泰勒先生)和吴胜波先生由于时间关系及缺乏信息,无法对交易的关联关系作出核实和判断;对涉及该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及其各自的公允性、合理性、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也尚未能作出评估,因此他们对此议案投弃权票。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10年与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青海佛照锂电正极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说明的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12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2-02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佛山施诺奇加州电气有限公司、佛山市斯朗柏企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2009年-2011年日常关联 交易的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2〕9号-《关于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指出本公司2009年报、2010年中报及年报、2011年中报及年报未披露与佛山施诺奇加州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诺奇)、佛山市斯朗柏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朗柏)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未在上述定期报告中披露与(香港)青海天际稀有元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天际)的关联关系;未如实披露与香港天际共同出资设立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对《决定》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决定》中提出的责令改正要求,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本公司与施诺奇、斯朗柏的关联关系及近三年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补充披露。 一、公司与施诺奇、斯朗柏的关联关系的说明 施诺奇与斯朗柏的法定代表人分别是钟永亮和钟永晖,分别是本公司董事长钟信才先生的大儿子和小儿子,且分别直接控制施诺奇与斯朗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施诺奇与斯朗柏均是本公司的关联人,公司与施诺奇、斯朗柏分别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介绍 1、佛山施诺奇加州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永亮;注册资本:14万美元;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6号首层1-9轴(2#)铺;经营范围:从事电光源照明灯具系列产品、电子产品、模具的生产,电光源照明灯具系列产品、电子产品、模具、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以及相关业务的售后服务(生产项目仅限于分支机构经营,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近三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佛山市斯朗柏企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永晖;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8号首层2号铺位;经营范围:经销: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商品,电光源,照相器材,陶瓷制品,机动车零配件,电脑网络产品。近三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与施诺奇、斯朗柏2009年-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材料和销售产品,在交易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进行。 2、上述交易没有产生利益转移事项。 3、上述交易标的没有特殊性。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 公司的生产需要优质材料的稳定供应,此种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 公司的部分产品通过关联方销售,可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张,属持续性关联交易,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 2、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选择向关联方采购材料,主要是可以集中采购公司所需的部分材料,而且供货及时、质量保证,有利于降低成本。 公司选择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主要是增加本公司的销售渠道,是对本公司销售渠道的有益补充。 3、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协议执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4、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六、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钟信才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根据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施诺奇、斯朗柏与本公司2009年-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材料,并向有关方面进行了调查,我们同意将施诺奇、斯朗柏与本公司2009年-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3、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将在董事会通过后进行披露。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12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2-02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与(香港)青海天际 稀有元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同 出资设立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2〕9号-《关于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中指出本公司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与(香港)青海天际稀有元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天际)的关联关系,未如实披露与香港天际共同出资设立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对《决定》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决定》中提出的责令改正要求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本公司2009年与香港天际共同出资设立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照锂能源)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补充披露。 一、公司与香港天际的关联关系说明 1、香港天际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香港)青海天际稀有元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FLAT/RM 1005 10/F PROSPEROUS BUILDING 48-52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K (3)、注册资本:10000港元 (4)、法定代表人:黄三贵 (5)、经营范围:碳酸锂、氯化锂及其系列产品 (6)、财务状况:因该公司是以其技术出资入股佛照锂能源,并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 2、本公司与香港天际的关联关系 根据2009年9月11日公告(公告编号2009-020),佛照锂能源的股东是华欧技术咨询及企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欧公司”),原因是当时华欧公司的专利技术过户至香港天际还未完成,香港天际并未拥有专利技术,因此香港天际当时未有资格以技术出资方作为佛照锂能源的股东。后来华欧公司把专利技术过户至香港天际,佛照锂能源的股东才从华欧公司变成了香港天际。华欧公司与香港天际的实际控制人同为黄三贵。 香港天际的股东为黄三贵、钟永晖,其股权比例分别为71%、29%,且钟永晖在香港天际公司担任董事职务。钟永晖是本公司董事长钟信才先生的次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香港天际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与香港天际、锂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青海原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9月10日下午在广东佛山市禅城区签署了协议,同意在青海省西宁市经济开发区共同出资组建佛照锂能源(参见本公司2009年9月11日公告,公告编号2009-020)。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于2009 年9 月10 日上午,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参见本公司2009年9月11日公告,公告编号2009-020)。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由于香港天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公司此次与香港天际共同出资设立佛照锂能源构成关联交易。 三、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7692.3万元 (2010年增资到1亿元) 3、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 4、股权结构: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稀有元素原材料及其附产品。 本项目不涉及矿资源,是利用青海盐湖卤水通过吸取技术提取碳酸锂。合资公司成立后,公司利用拥有的专利技术拟采取以下形式经营:①租用青海当地企业现有的厂房、设备吸取生产碳酸锂;②与青海当地企业合作经营;③合资公司自主经营。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利用现有企业的条件和基础,将由传统的制造型的生产性企业,延伸至新能源资源开发行业,合理调整公司的资金布局和产业结构,争取未来形成从碳酸锂提取,到锂电池材料和锂电池的生产,逐步形成新能源纯电动车的产业链。 2、项目采用(香港)青海天际稀有元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国际专利(专利技术名称:从盐液获得氯化锂的方法和实施此方法的设备,专利号:ZL01823738.X),工艺技术成熟可靠,提炼出的产品经国家权威部门《中国国家无机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检测,碳酸锂含量高达99.3%,超过国家98%的规定指标一点三个百分点,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3、碳酸锂是国家支持发展的新能源资源产品。随着锂产品应用市场的迅速发展,国内外对锂资源出现强劲的需求,我国西部储存着大量的碳酸锂资源,今后每年的需求预计会持续成两位数字的增长,锂产品应用市场和新能源产品产业的快速发展,也为碳酸锂提供广阔的市场需求。通过本次共同投资设立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公司进入新能源领域,为公司发展新能源产品和科技进步创造更好的条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公司本次与香港天际共同出资设立佛照锂能源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不会损害各方的利益,也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钟信才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公司与香港天际共同出资设立佛照锂能源,共同投资碳酸锂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12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2-02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与青海威力新能源 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青海 佛照锂电正极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2年7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2】第159号《关于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该《关注函》中要求本公司详细说明本公司与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威力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否构成关联关系;本公司与青海威力公司之间的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如否的,请补充履行法定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关注函》提出的要求,现对本公司2010年与青海威力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青海佛照锂电正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电正极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说明与补充披露。 一、公司与青海威力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1、青海威力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西宁东川工业区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李详 (5)经营范围:盐湖卤水资源的提取材料的研究、开发、销售 (6)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2、本公司与青海威力公司的关联关系 佛山市斯朗柏企业有限公司是青海威力公司的股东,占20%的股权,钟永晖是该20%股权的实际控制人,且钟永晖是本公司董事长钟信才先生的次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青海威力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与合肥锂鑫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锂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国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7日签署协议,共同发起设立锂电正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 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均为普通股。公司主营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参见本公司2010年8月18日公告,公告编号2010-034)。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于2010 年8 月17 日上午,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参见本公司2010年8月18日公告,公告编号2010-034)。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由于青海威力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公司此次与青海威力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锂电正极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三、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海佛照锂电正极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 4、股权结构:
5、经营范围:锂电正极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近年来, 以磷酸铁锂为正级材料的锂电池,因为其安全性高、原料来源广、价格低、循环寿命长且无毒无污染,是真正的绿色能源,被认为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最佳选择。作为锂离子动力电池用关键材料的磷酸亚铁锂的产业化建设具有现实意义和发展意义。 2、投资建设正极材料生产企业,是公司打造新能源产业链的重要举措。可以大幅提升产业链的附加值;为下游的锂电池生产提供原料保障;增强公司对产业链的掌控能力。 3、公司本次与青海威力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锂电正极公司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不会损害各方的利益,也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钟信才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公司与青海威力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锂电正极公司,共同投资正极材料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12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2-03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2年7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2〕9号-《关于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中责令本公司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补充披露与施诺奇、斯朗柏、香港天际的关联关系及近三年的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更正后的2011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2012年7月6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4)。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现将2011年年度报告更正如下: 一、年报——第九节 重要事项 (八)、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 更正前: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9,622万元。 ●上述各项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是公正、公允的;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是必要的; ●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更正后: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0,197万元。 ●上述各项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是公正、公允的;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是必要的; ●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年报——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更正前: —其他关联方
更正后: —其他关联方
2) 更正前: —采购原材料
更正后: —采购原材料
3) 更正前: —销售产品
更正后: —销售产品
4) 更正前: —收取租金 公司与广东佛照国轩动力电器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按每月43,750.00元向广东佛照国轩动力电器有限公司收取厂房租金,2011年度共计收取租金444,240.00元。 更正后: —收取租金 公司与广东佛照国轩动力电器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按每月43,750.00元向广东佛照国轩动力电器有限公司收取厂房租金,2011年度共计收取租金444,240.00元。 公司与佛山施诺奇加州电气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收取佛山施诺奇加州电气有限公司房租及水电费,2011年度共计收取113,775.05元。 公司与佛山市斯朗柏企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收取佛山市斯朗柏企业有限公司房租及水电费,2011年度共计收取53,400.00元。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12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2-03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期媒体对本公司关联关系 及关联交易报道的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今日公司董事会和董事长钟信才先生按照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公告了有关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除此之外,近期国内一些报刊、网络媒体还相继报道了佛山照明灯具有限公司股东之间疑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输送,疑本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区罗村拓翔塑料灯具五金加工厂、佛山市禅城区福禄居家饰店(已注销)、佛山市高明区世佳照明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亮奇电器有限公司、上海亮奇电器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等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已责成公司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收集整理资料抓紧核查,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场核查并出具专业报告,董事会将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公告披露上述媒体报道的相关事项。由于收集相关资料及核查需要一定时间而延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和媒体谅解。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12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2-03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施诺奇加州电气有限公司 等五家公司与本人及佛山照明之间的 关系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2年7月6日公告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2〕10号-《关于对钟信才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针对上述《决定》,公司董事长钟信才先生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决定》中提出的责令整改要求进行说明,钟信才先生的说明书全文如下: 本人是佛山照明的董事长,于2012年7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发来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2)10号《关于对钟信才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本人对广东监管局认定的事实不持异议;本人诚恳接受广东监管局对本人采取的责令公开说明的措施,并且不对该局的上述决定提出任何申诉。 现就有关情况公开说明如下: 一、关于佛山施诺奇加州电气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与本人及佛山照明之间的关系 1、佛山施诺奇加州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诺奇”)是钟永亮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钟永亮是本人的长子,根据相关规定,施诺奇公司与佛山照明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2、佛山市斯朗柏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朗柏”)是钟永晖持有95%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钟永晖是本人的次子,根据相关规定,斯朗柏公司与佛山照明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3、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力公司”)是斯朗柏公司持有20%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斯朗柏公司是本人次子钟永晖持有95%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威力公司与佛山照明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4、(香港)青海天际稀有元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公司”)是在香港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本人次子钟永晖持有该公司29%的股权并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天际公司与佛山照明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5、上海亮奇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亮奇公司”),是本人长子钟永亮在上海注册的公司,钟永亮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根据相关规定,亮奇公司与佛山照明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于本人未及时向佛山照明董事会说明关联关系的原因 施诺奇公司等五家公司与本人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关系,依据相关规定,本人本应及时向佛山照明董事会说明其中的关联关系,但由于本人对相关的法律以及有关规则条文理解有误,对及时说明的时效性、后果以及对董事会功能的认识不足,导致本人最终未及时向董事会说明,有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求。 在此,本人对董事会和中小股东深表歉意!公司董事会已聘请中介机构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说明人:钟信才 2012年7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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