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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8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在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以举手方式表决,出席电视电话会议的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其中董事尤丽娟女士、尤友岳先生、尤玉仙女士、杨佑林先生、李云强先生、独立董事张新泽先生、独立董事潘琰女士以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丽娟女士召集,由董事胥凌燕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另行发出,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修正案

一、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原为: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现修改为: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原为:(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积极推行现金分配的方式,中期可以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分配现金红利需满足以下条件:

(1)分配当期实现盈利;

(2)分配当期不存在未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3)公司连续三年满足前两项条件时应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

(四)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现修改为: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结合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

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应该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公司业绩快速增长时,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在年度盈利的情况下,若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东大会批准。重大投资计划是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投资计划。

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应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发展目标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三年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划及期间间隔等内容。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并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当年度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并对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意见。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9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在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源海先生召集并主持,以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0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07月12日在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年07月31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07月31日(周二)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07月30日-2012年07月3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07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07月30日15:00 至2012年07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2年07月23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闽江大道融侨水乡酒店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07月1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2年07月23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2年07月30日9:30-11:30、13:30-15:30。

(二)登记地点: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07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229鸿博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29;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投票证券代码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2.00
总议案表示对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三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在“委托股数” 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 股2 股3 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鸿博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229买入100.00元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议案二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229买入1元2股
362229买入2元1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 元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 .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福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07月30日15:00 至2012年07月31日15:00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李娟 闫春江

3、联系电话:(0591) 88070028;传真: (0591) 83840666

4、邮政编码:350002

特此通知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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