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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金宇集团 编号:临2012-009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象投资")函告,2011年5月4日至2012年7月12日期间,大象投资共减持公司股份3,082,8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截至2012年7月12日收市,大象投资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本公司股份21,097,8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1%。
本次减持后,大象投资仍持有本公司股份20,102,1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6%。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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