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2-024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五届五次会议于2012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9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国风塑业内控手册》。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提高运营效率,强化成本意识,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做出如下调整: 1、撤销技术保障部,设立品管部,负责品质管理、售后服务管理以及三标一体综合管理体系的管理等; 2、撤销技术中心筹备办,设立技术研发部,负责工艺管理、研发管理、项目管理、计量标准管理等; 3、撤销制造部,成立薄膜一分厂、薄膜二分厂和薄膜三分厂,分别负责年产1.5万吨BOPP生产线、年产6万吨BOPP生产线和年产2万吨BOPET生产线的生产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2012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以及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细内容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案》。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国风塑业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8月2日上午9:30召开国风塑业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30日。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案》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案》 根据证监会2012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以及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细内容如下: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2-025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董事会五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2年8月2日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国风塑业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2年8月2日上午9: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7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36号公司一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本次会议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7月14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36 号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36 号 邮编:230088 电话:0551-5336168 传真:0551-5319421 联系人:杨应林 2、会议费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五届五次会议决议。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四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或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深圳A股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