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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2-01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下午2点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8月30日-8月3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30日下午3:00至2012年8月3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截至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下午3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2项议案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2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2年8月28日、29日(9:00-11:00,14:00-16:00)。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H股股东

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2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及简称:

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594;投票简称:“亚迪投票”;

3、在投票当日,“亚迪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
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00
关于审议《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2.00
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3.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不同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免费申领)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00元 大于1的整数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人:程燕、徐潇、张燕

(2)联系电话:0755-89888888 转 62237

(3)传真:0755-84202222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

(5)邮编:51811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6日

附件:1、回执

2、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回执

回 执

截至2012年8月23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比亚迪”(002594)股票,拟参加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2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12年8月23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比亚迪”(002594)股票,作为“比亚迪”(002594)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说明: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2年8月29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2-01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7月13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以电话会议方式出席董事6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案》。

《公司章程修订案》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12年7月)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对外担保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注销深圳比亚迪技工学校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以下内容:

1.注销深圳比亚迪技工学校(该学校是2005年由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建立的一所民办职业技术学校);

2.成立深圳比亚迪技工学校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吴经胜先生、刘焕明先生、朱爱云女士,其中吴经胜先生为清算小组组长;

3.剩余资产的分配方案: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清算后剩余资产不得分配,必须用于发展同类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挪作他用,深圳比亚迪技工学校清算后剩余资产捐赠给深圳市龙岗区亚迪幼儿园和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亚迪宝龙幼儿园。

六、《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信息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3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案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2」43号)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做以下修订:

原章程内容修订后内容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及稳定性,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分红政策;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向内资股股东支付股利以及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在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用人民币支付;公司向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及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在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以外币支付。兑换率应以宣派股利或其他分派当日前五个工作天中国人民银行所报的相关外币兑人民币的平均收市价折算,公司需向外资股股东支付的外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决定分配中期股利或红利。

(九)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十)公司向内资股股东支付股利以及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在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用人民币支付;公司向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及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在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以外币支付。兑换率应以宣派股利或其他分派当日前五个工作天中国人民银行所报的相关外币兑人民币的平均收市价折算,公司需向外资股股东支付的外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决定分配中期股利或红利。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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