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第二季度报告 2012-07-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12月1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注:1.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85%-95%,其中,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国内A股市场上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基本面良好的中小上市公司股票。本基金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证券和现金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15%,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10年6月11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2.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700(中小盘) 指数*90% + 同业存款利率*10%。 3. 上述基金净值增长率的计算已包含本基金所投资股票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计算未包含中证700指数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公告廖志峰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为证券投资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护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应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投资的全过程,用以规范基金投资相关工作,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行为监控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报告期内,公司各相关部门均按照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进行投资管理活动、研究分析活动以及交易活动。同时,我公司切实履行了各项公平交易行为监控、分析评估及报告义务,并建立了相关记录。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或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加强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密切监控可能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异常交易行为。 2012年二季度,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的规定,对同一投资组合以及不同投资组合中的交易行为进行了监控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二季度末中证700指数收于3179.05点,当季涨幅为0.85%。期间,央行继续实行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年内再次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并在6月份初进行了近三年半以来的首次降息,以刺激景气度逐季下滑的宏观经济。但由于实体经济数据表现较预期疲软,投资者信心的相对匮乏使得市场整体呈现先涨后跌的震荡格局。从行业表现来看,二季度医药生物、食品饮料、电力及公用事业等传统意义上的防御性行业、以及受益于政策放松预期的房地产业表现较好,而煤炭、钢铁、建材、电力设备等和经济景气相关度较高的周期性行业表现较差。 基于2012年初我们对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组合判断,本基金在2012年二季度延续了年初以来实行的“具有可验证成长性且估值合理的成长股+低估值中小盘价值股”的策略构建组合配置。在保持对食品饮料、餐饮旅游、页岩气等行业中的真正具有高成长性公司的配置的同时,也提高了对PE和PB均处于全市场估值底部区域的房地产、金融行业内中小市值公司的配置比例。在二季度取得一定效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二季度末,本基金份额净值比2012年一季度末上涨3.57%,业绩比较基准上涨0.78%,净值表现领先比较基准2.7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2年下半年,从二季度环比仍较快速下降的社会用电量、财政收入、企业利润增速等经济指标看,我们认为,国内实体经济仍在经历类似U型复苏的左侧阶段,三季度是否是经济增长的阶段性底部区域仍有待数据的进一步验证。但从资本市场角度出发,央行6月初的降息正式意味着货币政策进入更大力度的放松阶段,我们预计随着经济的继续下滑以及通胀压力的显著降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产业政策等各方面,正逐步向有利于经济复苏、有利于资本市场活跃的方向转变。历史经验表明,资本市场底部的产生往往领先于实体经济,三季度我们将更加关注经济运行中可能出现的环比改善情况。 基于宏观经济可能在下半年某个时点触底的判断,我们在规避经济下滑风险的同时,将更加注重寻找受益于政策宽松、以及逐步增强的经济复苏预期可能带来的行业性投资机会。本基金将继续坚持“具有可验证成长性且估值合理的成长股+低估值中小盘价值股”的策略构建组合。密切跟踪宏观政策、经济运行情况的变化以调整我们的策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000848)外,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根据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露股份”)于2011年8月5日公布的《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原董事长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公告》,因2007年发生的有关商标许可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存在违规事实,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给予露露股份时任董事长王宝林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且该时任董事长现已离任。本公司认为,上述处分未发现对露露股份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本基金对露露股份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本公司规定。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在符合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比例和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参与创业板上市证券的投资。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 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 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6)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 报告期内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7.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5楼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9998 公司网址:http://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