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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2-03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12年7月5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的会议通知,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为1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十三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事项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投票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有关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编号为:临2012-035《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全文公布于巨潮网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十三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7月实施了利润分配事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46,975,500股,分红完成后总股本增至1,093,951,000股。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本决议附件。修订后的《章程》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批准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以十三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实施技改工程的议案》 同意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对公司制浆生产线制浆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提高浆料的得率,减少纤维的流失。根据公司技术中心的测算,制浆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约可节约成本1,132.2万/年,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为5.3年。通过本制浆处理系统技改项目的实施,公司造纸和废水处理过程中的废浆渣可以进行处理后回用,实现经济效益可观,同时减少固废的排放,避免由于固废的填埋而引起环境的二次污染,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也实现的对环境的保护。 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策,公司已开始对制浆处理系统实施技改,截至2012年6月30日,项目已累计直接投入2,939.75万元。 四、以十三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事宜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公司董事会拟于2012年8月2日下午1点召集召开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通知,请参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临2012-037。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章程》修订案 根据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7月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的分配,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现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第一条原文为: 第一条 公司于2006年8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 于2006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7年5月11日,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200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赠送红股3股。 公司于2007年10月22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370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300万股。 公司于2011年5月25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 “证监许可[2011]803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497.55万股。 第一条修订后为: 第一条 公司于2006年8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 于2006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7年5月11日,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200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赠送红股3股。 公司于2007年10月22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370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300万股。 公司于2011年5月25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 “证监许可[2011]803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497.55万股。 2012年5月17日,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 第六条原文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697.55万元。 第六条修订后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395.10万元。 第十九条原文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4,697.55万股, 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修订后为: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09,395.10万股, 均为普通股。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2-03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拟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经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后方能实施。 2、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03号”《关于核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154,975,500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49,999,815.00元,扣除发行费用19,040,497.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30,959,318.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6月22日出具了“天健验[2011]253号”的《验资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年产6.8万吨高档绿色环保生活用纸项目。 公司于2012年2月3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1,952.71万元(不含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5,000万元)。 二、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规划进度,公司拟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且不超过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6个月(即2012年8月2日至2013年2月1日)。 公司承诺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减少公司借款金额,降低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务费用。 三、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尚需提请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供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文件和资料后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归还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此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四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徐炯炜、董军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景兴纸业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之内,且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以上安排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按期归还前期补充流动资金后且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事项后,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2-03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四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四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12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这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2-03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拟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超过募集资金的10%,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8月2日(星期四)下午1:00时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8月1日—8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1日下午3:00至2012年8月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27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27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议案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有关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2-035。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2年8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及简称: 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067;投票简称:“景兴投票”。 3、在投票当日,“景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8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2012年8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增加“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元)的,股东如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或信函在2012年7月31日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来信请寄:浙江省曹桥街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14214(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 2012年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5969328,传真:0573-85966983 联系人:吴艳芳 六、其他事项: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附: (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1) 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 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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