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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24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7月11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2年7月17日上午11:00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本次会议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名。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饶陆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承诺为本次发行债券追加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担保相关事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批准及授权,为有效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证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同意公司作出如下书面承诺: 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68%,或任一年度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低于本次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支出,或预计公司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次公司债券的利息或本金,公司承诺为本次公司债券追加担保。若公司未能追加担保,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公司提前兑付本期债券本息。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24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7月17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7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15:00至2012年7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12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五楼公司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饶陆华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91,815,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96,690,000股的48.3540%。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79,958,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96,690,000股的45.3650%。 3、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1,857,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96,690,000股的2.9890%。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79,990,48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3.8352%;反对11,825,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164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半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80,146,78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3.9167%;反对11,668,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0833%;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80,146,78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3.9167%;反对11,668,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0833%;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1,804,18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41%;反对11,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59%;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80,146,78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3.9167%;反对11,657,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0774%;弃权11,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59%。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2012年6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事务集团(深圳)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12年7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事务集团(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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