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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7-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1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2年7月16日晚上7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截止2012年7月16日晚上7时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柳维特先生主持,会议采用举手表决等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于2012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根据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文《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现金分红的细化要求,公司拟进一步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原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分配,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由董事会拟定方案,股东大会通过。非因特别事由(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不进行除年度和中期分配以外其他期间的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现修订为: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特殊情况是指: 1、公司当年出现亏损时; 2、发生金额占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0%的重大投资时; 3、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现金流为负数,且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货币资金余额低于拟用于现金分红的金额。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每年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事先征询监事会意见、取得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由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因前述第三项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相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询监事会意见、取得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本次修改章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草案)的议案》。 根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修正情况,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草案)》加入了现金分红的内容(本次发行方案已经2011年12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1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外,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等内容也进行了修正完善。修正后的《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草案)》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2 年8月3日(星期五)下午2时,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一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2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8月3日(星期五)下午2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8月2日~8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日下午15:00至2012年8月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27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五龙路22号--公司总部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27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草案)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2012年6月26日及2012年7月1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2年7月30日和2012年7月31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五龙路22号--公司总部办公大楼--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上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2年7月31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62127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3)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2083225/82083226/82083227。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办法: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8月2日下午 15:00至2012年8月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五龙路22号 (2)邮政编码:215228 (3)电 话:0512-63550591、63574760 (4)传 真:0512-63555511 (5)联 系 人:卢蕊芬、吴晓燕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股东登记表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2年7月27日下午3:00 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新民科技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8月3日召开的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 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3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1日以传真、短信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2年7月16日晚上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须提交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草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须提交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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